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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的生物,但他知道自己的双眼最值钱。所以他在快死的时候,都会自己毁掉眼睛。你这次属于意外,捡了个大便宜。”斯内普教授冷冷地解释道。
本杰明听了之后有些无语,明明这些珍贵的材料都给了他,还说自己捡了便宜。
“行了,你应该回休息室了,路德维希先生。就算明天是假期,霍格沃茨的宵禁也同样有效。”
本杰明立刻告辞了,当然他在斯内普教授嫌弃的目光下,直接把巨怪的整个下半身给带走了。
“哦,我们的英雄,巨怪狩猎者,本杰明!”德拉科显然已经得到了消息,得意洋洋地说道。
巨怪狩猎者?这是什么古怪的名字?本杰明白了德拉科一眼。
下一秒,潘西就大呼小叫起来。
“本杰明,你手里提的是什么,我觉得我看到了一只恶心的大脚!那是有多久没有洗过了!”
本杰明恶趣味地把它提着靠近了潘西一点,说道,“它么?它是巨怪的大脚掌,我猜他恐怕从生下来就没有洗过脚。”
“嘶!”众人听了之后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不过他们对本杰明能够对付巨怪并不那么惊讶,毕竟这应该是最蠢的魔法生物了。
只是,很多原本还抱有本杰明靠关系进来的小巫师,已经忘掉了这种说法。
“本杰明挺厉害的。”
“而且长得也挺帅。”
“得了吧,我觉得德拉科更帅。
……
这样的对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最后,本杰明提着一大袋巨怪的尸体回到了寝室。
从那天之后,许多人就给本杰明取了一个外号,叫做疯子。
因为只有疯子才会有收藏巨怪大脚的癖好!
“很好,这次不仅有血液了,还有骨头。巨怪的骨头,听起来就是那么的威风。如果用它们来炼制骷髅,肯定是绝佳的材料。”
本杰明拿出自己的坩埚,在里面放入干净的水。煮开之后,把巨怪的大腿扔了进去。
毫不意外的臭味儿,本杰明戴上了口罩。(不得不提一句,本杰明觉得口罩真是个好玩意儿,如果他能回去,肯定要把它推广开。)
“肉皮开始脱落了,很好。幸好我提前提取了血液,不然它们肯定已经和恶心的泥浆混在一起了。”
等巨怪的肉煮烂之后,本杰明并没有立刻将它们倒掉,而且往里边丢了一把,类似于野菜的东西。
他捞出一根健硕,并且上边带有纹路的腿骨,放在了地上。
“多好的材料,坚硬又漂亮。如果不联想到它来自于巨怪,我都忍不住亲吻它了。”
本杰明拿出魔杖,从骨头上轻轻地划过。
很快,骨头上出现绿色的光痕。
“还需要画阵。”
本杰明咬破自己的手指,在地面上画了一个六芒星。
然后将巨怪的腿骨放在了六芒星的正中间。
“死亡,从来都不是生命的终结。它是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的起点。以骨架为身躯,苏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