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他喜欢一个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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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麟尧看了一眼坐在赵蔓旁边的女生。
一头波浪大卷发,大长腿,只是简单地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卫衣却能看出来她腰肢纤细,玲珑有致。
他刚想上前打招呼,林玲叫住了他。
“尧尧,你愣在那里干什么”
“蔓蔓”
林老太婆十分虚伪地拥抱了她的好姐妹。
“来,这是蔓姨的女儿”
“你好,刘麟尧”
“哦,你好,王筱佳。林阿姨好”
“这小嘴甜的哟,和你妈一样”
“快让你林阿姨看看,好长时间没见了,都长变样了”
赵蔓推着王筱佳跟林玲熟络。
“可不是吗”
林玲握住王筱佳的手,上下打量,对王筱佳的身材样貌很是满意。
刘麟尧则在一旁和王家岑商量着怎么开黑上分,来个装备共享。
林玲看着刘麟尧一副不上心的样子,心里很是无奈,却又觉得他这个年纪这副熊样子,甚是可爱。
到了英国,他们入住在靠近滑雪场附近的酒店里。
晚上,刘麟尧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看着窗外英国的夜空。
这片他们曾经相拥的夜空,竟然依旧这么空旷廖远。
而他们之间却不知道已经隔了几百几千公里,隔了多少个日月星辰的交错,多少可以交汇的时空,他们都错过了。
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两个人,就像是背对背拥抱,明明可以感知到对方温度,却听不到对方的心跳,看不见对方的脸,也找不到走向对方的路。
林芊,你究竟在哪里?没有人同意又如何?我在乎的只有你。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而在酒店同样看着这片星空的还有一个人。
白天看到刘麟尧天真单纯的样子,莫名奇妙地,林玲想起来年轻时候的刘广权。
是她先喜欢刘广权的。
她是G市林家的千金大小姐,来到M市读大学,然后就遇到了刘广权。
刘广权当时还是个穷小子,什么都送不起她,却每天都起早给她送早饭;生病什么的从来都是鞍前马后的,无论她说什么都听她的;听起来很俗套,她虽然见过许多的富二代,他们为她豪掷千金,拥有很多平常人都没有豪车和豪宅。
但他们唯独没有一颗爱她的心,他们娶她不过是因为家族需要,需要她这样一个妻子来做陪衬。
反倒是刘广权这个乡下来的男生,待人接物总是彬彬有礼,傻傻呆呆的,单纯可爱。
与其说他给她是爱情,不如说他给她是绝对真诚。
一个男生不说谎就是给你最大的诚意。
这一点林玲从来都拎得清,所以现在即便刘广权在外面有沾花惹草,她也懒得管他;她知道,他不会骗她,不会忤逆她的意思。这就够了。
当然,李美芳的存在曾经也让她......
她还记得,那是一个二十多年前早晨,她刚睡醒,就看到一个女人抱着孩子,来到他们的家里。她当时为了嫁给刘广权,不惜和家里决裂,陪他屈居一个小的出租屋内。
“广权,这是我们的孩子”
“你走吧,我不会认的,我已经有老婆了”
“可是,她是无辜的,你看看她”
突然,那个女人跪下了。
“美芳,你这,你这是做什么”
“她还那么小,你不可以不认她,她要是没有父亲,在M市要怎么活下去?你知道,我也没有这边的户口,家里那边知道我未婚先孕,早已把我赶出了家门。求求你了,就算不看在我的面子上,看在她还那么小,她可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你救救她吧,我求求你了”
刘广权呆呆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林玲扶着门框,摸着她的肚子。
“请你离开。你不知道刘广权已经结婚了吗?我们的孩子也快出生了,你难道要我的孩子没有父亲吗?请你离开!”
那个女人离开时的眼神,林玲至今难忘,那样决绝,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猛地刺进她的心间。
当然,后来林玲利用林家的势力,帮这对母女在M市有了立足之地,但前提是不许再来打扰她们一家三口的生活。
刘广权也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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