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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突然下起了雨。
早上起来一看,天门山的雨真是不同寻常。人称锁雾,让带个山镇都淹没在雾海,唯有石峰耸立出来。宛然仙镜。
我从美国回来,自然是待几天才走。
但余听星和蒋卫亭两人得离开了。俗话说,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我却不想挽留这军统的客人。
但我这人呀,脾气急,性格却好。遇事总要考虑再三。即使刚发完火,过一阵,又为对方着想。
成家后,我的脾气被性格掩盖住,老公女儿都不怕我,尽让我发火唠叨,然后又死不悔改。这样一家人过了10多年,脾气被磨平了,但心也变得麻木。
余听星这个人,是那种我一发火就能看到反应的男人。他是特别在乎我,又有默契的那种。我喜欢他对我的好,在他面前我能做真实的自己。即使知道他是大特务,我却一点也没想掩饰自己。换作是别人,我早就包装出“温柔优雅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种样子来应对了。
昨晚发了一阵火,早上醒来又好奇,想看看余听星到底走不走。如果真走了,那就彻底拜拜。如果他想着法子留下来,我倒要看看这个军统大特务的脸皮有多厚。
小凤给我打水,洗漱完之后,我一个人来到后山去找修仙洞。
我希望我回来时,看到这两个客人已经不辞而别。
到了洞口,却发现余听星他俩先一步到了。
我诧异的问:“你们,来这做什么?”
余听星见我来了,也很惊讶。他说,本来是想今天就回去。但早上看到很多白雾都被吸到这个山洞里,就想来看个究竟。
雾,被吸入山洞中。自古便是天门山一景。
这个男人的好奇心又胜过了面子,就如前天对手机的好奇胜过我们的情份那样,他这种探究起来不管不顾的样子,让我又有默契的感觉。
这世上虚伪的人太多,能保持初心的人,我还是很欣赏的。
睡了一觉,此时心气也消,琢磨着这个特务如果没有杀过人,也许还可救,不能一棒子打死。
心里转了几个弯,但我脸上没有听他解释这么多,自个进洞去了。
几天前,八月十五,我就在这个地方穿越的。洞中的石凳还在原地,洞顶的小孔散出一缕缕的白雾。洞府很大很黑,比2016年的时候大很多,里面深不见底,白雾吸到洞中又被抓进了无底洞。
几十年之后,四周的泥灰和碎石把洞府填充了不少,也许是旅游开发填平了洞底。
我想,2016年的修仙洞是安全的,而1945年的修仙洞却令人恐惧。
洞口旁,还是有个小孔,上面还有青苔。我突然脑门子发热,自己把手伸进去。自然里面什么也没有。可是我哇的一声惨叫了出来,就像弗米那晚的叫声一样。余听星立即一个箭步冲过来,抱着我要拔出我的手。
由于用力过大,我俩反而向后仰翻在地。跌在他怀里,我没什么。他屁股应该摔成两瓣了吧。
我笑了起来。这个傻子,有必要这么在乎我吗。
他见我笑,也明白了我故意捉弄他,不过没有生气,反而跟着我开心起来。
我起身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修仙洞,自己身上又带着氤氲龙球。要穿越回去的事,万般具备,只欠东风。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刚才的小孔。
“心有灵犀一点通,越世倾囊意难圆”,需要一个爱我的人把他的手伸进这个小孔。他会断一只手臂,而我借助因爱而生的神密力量,就能穿越回去。
但若让我借余听星这特务之手回去,却是万万不能的了。
蒋卫亭也许可以。他会自断手臂帮我吗?我心里打着小九九,当着余听星的面,心里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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