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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得儿,从出生起,就是个喜剧。
六岁那年,离家出走的我,成为了一名小乞儿。
我爹是个烂赌如命的死赌鬼,我娘我三岁时就跑了。
没办法,摊上个爱出轨又没钱,吃喝嫖赌除了抽样样全的衰仔老公,搁谁都得跑。
衰仔爹说我娘跑了,他很生气,因为这其中还有我一丢丢原因。
谁叫我一出生就是个女娃呢。
衰仔爹后来没钱了又欠赌债,怕被人卸胳膊的他暗搓搓计划跑路,还把主意打到我身上,我满六岁那天,衰仔爹难得对我露了个笑脸。
他说他准备带我去一个地方过好日子。
我很高兴的答应了,虽然我信他个仙人板板。
当然,我表面上应得好好的,实际我转头就跑了,跑得还贼快。
我还挺庆幸自己跑得快的。
诶,叹口气~
我以为我能摆脱命运!
——
可我没想到我成为了一名小乞儿。
离开家后,我流浪了一个多月,四处捡垃圾吃。
吃不饱我就讨饭。
总之,好在我机灵又讨喜,这样也叫我活了下来,碰上好心人还能吃上点带油水的,除了身上脏了些没别大毛病。
我不嫌弃自己,毕竟,一个女娃儿,还是一个讨饭的女娃儿,外表干净可是很招人眼的,再说我又不丑,脏点没毛病。
我开始在村头有个破庙的一家小村庄里安了身,说是安身,讲得好听点而已啦,其实就是讨饭。
这饭一讨啊,就是六年时间,直到后来,有人给了我一个家。
当然人前我是从不肯认自己在乞讨的,美名其曰是在流浪,老有人问我“你家在哪?”,我摇头蹦出一句“不记得了。”
记得有什么用啊!
记得有什么用。
其实我记得的,清清楚楚记得那个地方,可是那再不是我家了。
我没有家了。
我娘没走之前我过得还算可以,最起码吃饱穿暖。
虽然她老骂我扫把星,也没少了我一口吃的。
可我娘最终不要我了。
想到这里我就叹了口气。
还好我动手能力强,也感叹现在世道还算太平,跑出来后不至于饿死。
原先我捡垃圾时讨东西买废品的能力就堪称一绝,跑出来后又在偏僻处捡了间快倒塌的草房子,破房子要啥没啥,好歹遮风挡雨。
饿了就出门扮巧卖乖,东家长西家短要些吃的,实在不行就去偷村头那间破庙里的供品,整套流程下来六六六得很。
除了没有新衣服穿,我过得还算不错。
住了一个多月我才发现,那间破烂得快要塌掉的草房子,原是有主人的。
现在有没有新衣服穿倒也不打紧了,我要面临有没有房子住的问题了。
我逃到的村子里有个叫云姨的娘们,当然我也是个娘们,虽然我讨厌这词。
云姨很大方,我讨吃的时就数她给的多,虽然这个多也是紧紧够果腹,旁的再没有了。
我馋啊!
小孩子哪有个不贪嘴的。
原先我想着这也不是啥大毛病,直到后来我学到一些东西,才知道贪这个字是万万要不得的。
话扯远了,还是说说云姨吧。
云姨住在村尾的瓦房里,离村头的破庙不算太远,离我的草房子很近。
最初我还不知道云姨是那间破草房子的主人。
直到后面又一次去偷破庙里的供品时,我被云姨逮了个正着。
撞到这一幕的云姨眼睛有些湿,我本来都
以为要开始上演温情脉脉的情景了……
结果她揍了我一顿。
从那时起我就称云姨为老娘们,当面也要这么叫,要不是后面真打不过她,我还这么叫。
我后来知道草房子是老娘们的私产,差点吓个半死,心想完了,这回连乞儿都没得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