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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疯他,傻了也行,变白痴更好。
最不济也得身败名裂无处容身,因为她发现前面他所有的倒霉都无法消除半丝执念,顶多是觉得很愉悦而已。
想明白这些后,又开始心无旁骛的大快朵颐起来,宁若水的身子需要增肥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用现代的话来说,她太叔若水就是一枚典型的吃货,要不是身上只有一百多快,卧室里早零食堆成山了。
以前娘就爱骂她好吃懒学,自己吃就算了,还带着几位‘老师’一起吃。
她坐不住,爱到处疯跑,热量消耗肯定比那些老师快,没两年,四位老师就全成胖子了。
等厉铭下楼时,若水已经吃完早餐,顺带洗完碗,收拾好厨房,这会儿正在院子里给草坪浇水呢。
察觉男人已经出来,立马偷瞄过去,还当他多少都会有点难为情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又变成了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模样。
也不晓得他换衣服没,因为更衣间里所有西装都一个样。
衣冠楚楚人面兽心的老流氓,二十八岁还‘单身’,先前的宁若水不算。
那么他便肯定有问题。
就和从前隔壁家那女人一样,嫁三次被退三次,到后来才知道居然是个石女。
那厉铭是什么?石男?
正腹诽得欢呢,似意识到什么,肩膀忽然垮下。
好吧,这里的男人成亲好像是比较晚。
像是感受到了来自院中女子的窥视,正站台阶上整理袖口的男人淡淡睨去。
若水慌忙低头,继续用宁若水才有的羞涩模样捏紧水管给草地铺洒甘霖。
厉铭便不再多看,扣完扣子,昂头拉紧领带,刘海一根不留向后梳的蓬松发型将本尊体现得更利落干练了。
胸前口袋里插着支金笔,这几乎是老一辈的习惯,但那露在口袋外的笔帽别扣与传统的款式不同,似一枚小巧精美的竖波纹胸针。
因此并不会显得老土古板。
里面衬衣外是件与西服配套的马甲,长身玉树,风度翩翩。
一米八九的身高颇为优异,整体胖瘦适中,格外夺人眼球。
是若水最理想的男性完美型身材。
来到这个时代后,她发现如今的女孩子都偏好妖魅白面书生,可她不喜欢那类型。
古代女子大多只会欣赏孔武有力的血性男儿。
收拾完善,男人掏出车钥匙大步而去,说是夫妻,却连句道别都不屑,反倒上车前冲别墅别有深意的看了眼。
若水摇着身子将水花左右洒了洒,后一把扔掉,伸手摸向脸颊,如果胖不了,她是不是就要一直以这副模样示人?
连厉铭这混账流氓都万分嫌弃,何况是别人了,女孩子嘛,哪有不爱美一说?
特别是她这种会打扮的人,关掉水闸,回屋带好钥匙和包包风一样跑出别墅,目的地自然是肖晴家。
现在她除了找肖晴玩,也无处可去。
“肖晴?”
进到大堂,一路喊一路找,来到这里心情自然而然就会好转,眉眼弯弯的,话音中都带着笑,一楼没有,难道在二楼卧室?
真是除了工作就没有别的事干了,和厉铭一样,全都是工作狂。
“沃日,这位先生,咱能讲点理吗?都跟你说只要消除差评,我就另外再给发一件,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非要把我给干净杀绝是吧?”
若水站在门口,闭上嘴巴小声走进,发生什么事了?瞧给气的,一个人在那里拿着手机走来走去,还自个儿手舞足蹈,捶胸顿足。
认识快两个月,还是第一次见她发这么大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