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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落落大方的庞金雅。他被一个处变不惊的低年级的女孩子所吸引。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庞金雅,忙不迭地介绍自己的名字,年级,问庞金雅的名字。只是,庞金雅好像对他这个大年级的高中生不感冒。
庞金雅的同桌看着唐森那激动的样子,像多少天没吃盐的一样,乐呵呵的告诉他,她叫庞金雅。
唐森也不傻,赶紧扒拉地要了庞金雅同桌的名字。女孩告诉他,她叫邵红琳。
唐森他就是一只农村田埂边上的癞蛤蟆,没有见过大城市高楼大厦里飞出来的白天鹅。他被庞金雅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的青春魅力所折服,他喜欢上了她。
没见过世面的癞蛤蟆,哪知道些白天鹅掠过的天空有多广阔?她,静静地站在那里,就散发着无边无际而又炫彩迷离的气场,着实让唐森着迷。他找不到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她,唯有“圣洁”二字从他的脑海里蹦出。他觉得这两个字,蹦出的特别及时,又特别的贴切。
后来,唐森给庞金雅写过情书,送过照片。只是,她从来都没有回应过。她跟他说的话很少,很礼仪,也没有言辞激烈的拒绝过他。
他曾向韩施凌学习,跟着庞金雅的身后,护送她回家,做一名简简单单的护花使者。只是,第一次护送,就被她给发现了。
过了南大桥,她招呼同伴先行,她绕到一个大院子里,出来盯着唐森不说话。
唐森也没有说话,骑着破自行车到她旁边,把写好的情书放到她自行车的载物篮子里,就默默的骑走了。
唐森对韩施凌说,他的这招不管用。
韩施凌说唐森变态。班里有那么多漂亮的女孩子不喜欢,偏偏喜欢一个初中生。
唐森说,喜欢上了怎么办。
韩施凌说,怎么办,追啊。追着追着不就长大了么。
唐森说,也是啊,那就接着追呗。
有一天,唐森看到有一位小帅男和庞金雅走在一起,是一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是的,是走。
对,庞金雅并没有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的回家,而是下了自行车,和那个小帅男肩并肩的一道走着聊着。貌似,庞金雅还是很开心的样子。
唐森顿时热血翻涌,一腔热血在胸腔里沸腾。他想冲上前去,把这个小帅男摁在地上摩擦摩擦。但庞金雅脸上带着的笑容,融化了他的热血,扑灭了他的怒火,他放弃了。她还从来没有在他的面前,笑得如此春光灿烂。
他欣赏了一路,直至那个小帅男,在前方直行走开为止。他看着庞金雅骑上自行车,和同伴向南大桥方向走了。
庞金雅的家住在化肥厂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小区离南大桥还有好远的一段距离。也就是说,她住的地方,离高等实验中学确实有点远了。
下学期,庞金雅转学了。转到了南大桥旁边的三中去了,节省了一大半的路程。唐森没办法跟在庞金雅的身后了。他就到三中去见她。她也没有严词拒绝唐森。只是嘀嘀嗒嗒地说些无关紧要的话。
庞金雅转去三中留级了,还是上的初二。
有一次,唐森去晚了。等他去到的时候,三中已经放学了。
他进了她的教室,却在黑板旁边挂着的优秀学生里,见到了她。庞金雅的照片。只是,她的名字叫黄俊雅,不是庞金雅。
唐森”庞黄“了。他给她写的情书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