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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整肃了纪律,优十律师开始发言。
优十律师虽然生在东京,但是东亚大区各地共享一套法律。而且当代律师的基本功也包括了对法律覆盖范围内、所有地区语言的精通。
尽管当代地球人是没有国籍的区分,但是以我这个200年前来客的身份,看到的就是一个日本人。这还是位颇为厉害的日本律师,在她第一次陈述案情之后,我第一次见识到原来汉语可以这么缜密、这么清晰、这么有力量。
把语言用的最地道的一定是本土人,但是把语言用的最专业的可就不一定了。
“这是我方提交的证据,包括被告包日月2230年5月2日至5月30日的记忆,以及原告星火的书面陈述和伤情鉴定。”优十律师把必杀证据提交,这个案子就没有翻案的可能了。
“原告律师,这份记忆是在我方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的,我方对此毫不知情。我方有权对此记忆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优十律师向听审席扫了一眼,莫非是在看我?
优十璇子:“法官大人,我方申请证人二十二出庭作证。”
被告律师反应得很快,“驳回,没有提前上报的证人不得出庭作证。”
“驳回无效,刑事案件不受此条规定约束。”法官同意我临时出庭作证。
只是...这出庭作证怎么没提前与我商量呢。我如此作证,不就是公然承认自己违法窃取他人回忆了吗?
骑虎难下,先去作证,日后再解决我的麻烦吧。
包日月认出了我,他眼里伪善的光终于掩饰不住,变成了恨意。
没人会在乎被这种垃圾恨。我坦然而诚实地开始交待取证始末。在我解释清楚来龙去脉后,这份记忆被允许当做合理证据保留于案卷中。这就相当于成功了99%。
“证人二十二,你这么说,可就是坐实了自己偷窃他人记忆罪,最高将面临五年有期徒刑。你可想好了,现在说实话还来得及...”
“被告律师,不得陈述与本案无关内容。”法官打断了他。
五年有期徒刑?优十律师不是跟我说一年吗?看来这罪挺重啊。
而且这法官只是说不得陈述无关内容,并没有说用编造信息威胁证人。看来这五年有期徒刑是真的咯。
哎呀。当时为何要一时冲动就去作证了。明明可以推辞到下次开庭的。这形势一逼迫,整场的人都看着我,难免慌了神。
可不要在慌乱中做任何决定了。
优十律师很少败诉,我早应该想到为什么的。上场就像变了一个人似地叱咤风云,她最大的目的就是用尽一切办法胜诉吧。至于我这个证人,不是她的委托人,估计这颗狂热的大脑是自动忽略我的。
唉,太专业的人也有缺点啊。
果不其然,上午打完这场官司,下午我就成为了被告的被告。
我,居然作为嫌疑人,被关进了拘留所。
“海组长她们应该会想办法救我的吧。不过现在正是给包日月定罪的关键时期,未必有时间考虑我啊。”
“啊!为什么都是未来社会了,这里还是没有《好撒玛利亚人法》。文明社会就是这样对待坚守正义的人吗?”
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专门保护好人做好事的一项法律,让见义勇为伸张正义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显然,东亚大区的法系进步十分缓慢。连做心肺复苏的医生,都能因为压断病人的肋骨而受到起诉,在这里做好人真是看不到任何希望。
我唤醒了纳米手,让它们出去看看拘留所什么时候开晚饭。今天下午突然被抓走,本来因为星火的案子就没吃午饭。只有被抓来的路上,警察小姐姐给了我两包饼干。现在已经将近下午五点,早就饿得心慌意乱,什么都想不下去。饿得纳米手都不灵巧了。
呜呜呜,想吃东西啊。
嗯?纳米手感受到大家都在拘留所外。海组长、张右匀、菁老板,星火和他的心理医生都来了,而优十律师似乎在对其他所有人说着什么,但是我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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