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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居修远乖乖听了我的话。第二天还是我敲他房门把他叫醒的。在客栈买了六两包子,我们就重新启程了。不知是不是他那匹马劣一点,这天居修远落后了我几步,跟在我坐骑的马屁股后头。好几次我们甩开了一大段距离,我要停马稍作等待。到了下一个落脚点,我便提出换马。居修远诧异了一下,明了我的用意,直言是自己骑术太差才会落后,与马匹无关。
我福至心灵,问他是不是之前的伤还没好。居修远没说话,默认了。我责怪他干嘛不早说。他就利落认错。
我俩绕道,到了京杭大运河最近的一个渡口,就地把马卖了,上了一艘最近去杭州的船。那是一艘运瓷器的货船,顺路捎我们一程的路费只是一点零头,但船主好说话得很,对我这个客人也很客气。我用半天时间和他混熟了,从他那里得到了一瓶据说很有效的活血生肌的膏药。
我溜达了一圈,最后在在甲板上找到了居修远。甲板上的船员都在吆喝着对方,忙着干自己手中的活,唯有他就像桩木头似的笔直地立在那里,远眺着奔腾着往后方越去的山河,像独立于这个世界。
我走近过去,隔了没几步,居修远就认出了我的脚步声,回过头来,温顺而恭敬地叫了一声“父亲”。
“嗯,随我来。”我应了一声,随即转身就走。从脚步声上听,居修远跟上了我。
我给足了钱。船主掂了掂银子的分量,一琢磨,把船长室,也就是船上最好的一间舱室让了出来。打开舱门时,不出意外地,我发现船舱里面已经被收拾过一遍了,床上垫着一件簇新的新衣,隔开原先发黄的床单。船板上铺了个地铺,不用问肯定是居修远给他自己准备的。
我对着居修远扬了扬手里的药瓶。“躺到床上去,把衣服脱了,我给你涂点药。”
居修远肉眼可见地身体紧绷起来。“不用劳烦父亲。孩儿自己来就好了。”
“你伤在背,怎么自己弄?”我不耐烦地努努嘴,“快点趴上去。”
“孩儿真的不用——”
我嫌他婆妈,直接一步走上去把他衣服扯了。居修远一惊,连忙从我手里夺过布料。我们争执间,他衣服裂开了,露出几乎缠满整个上半身的白色细布。肩胛骨那块明显可以看到渗出了一点红。
居修远慌慌张张地用衣服遮掩住。“孩儿真的自己来就好。”
“你到底在纠结啥?”我觉得纳闷,“就这点事,整得我像个轻薄良家姑娘的登徒子似的。”
“伤口不雅,孩儿不想父亲看到。”居修远说完又急切地补了一句,“如果父亲不放心,我叫个水手来帮我上药可好?”
我觉得他心思也太细腻了点,简直不像个男子汉,可是看到他一副我再坚持下去他就要哭(误)的样子,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行。那我把药放着了,你记得上。”
第二天我想起这件事,还问了一下居修远。他报了一个打杂的小伙子的名字。我找来那个半大小子确认了一下,确认他上了,也就没管了。
过了一旬光景,我们回到了江南。
·······
没过多久,就入了夏。天气渐渐升温了。庶民没那么在乎礼法,直接脱了上衣光着膀子干活,上街一看,都是袒胸露乳的男男女女,为士大夫所不耻。至于官家小姐,这种炙热天气都不出门了,待在自家后院里消暑。而对我来说,这种天气就尤其生无可恋。我想念开到16度的空调,想念西瓜、冰可乐和八喜。这个破时代,连西瓜都没传入中国。无奈之下,我只好采用最原始的方法——物理降温。
树影婆娑,潭水冰凉,水面浮着一个木盆,木盆里盛满了红彤彤的杨梅。我靠着平滑的大青石,半身浸在水里,终于感觉自己活了过来。这才像是人生,我边吃着杨梅心想。
在我舒服得快睡过去的时候,一声“父亲”传入了我的耳中。我睁开眼睛,看到修远跪在岸上,帮我将我随意扔在石板上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
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
这些天我在山上享受,而居修远则呆在府里处理本来该我处理的一堆事务。并非我不和他有福同享,他身上带伤,泡水会使伤口发脓,平时清洁自身都只能拿湿布擦身,在他伤好之前是无福消受这池子天然降温器了。让他替我干活只算物尽其用嘛,算不上我压榨他,我毫无负罪感地想。
“陆婆还在府上等着您回来。”修远说。
我想到这就头疼。“你将她请走不就结了?”
“保山毅力惊人,修远愧对。”修远为难道。
我也理解,有时候对方比你脸皮厚,你还真没什么办法。
陆婆者,芍城媒官也。三年前,我在芍城定居时,几位媒婆就望风而动,都想给我拉一门好姻亲。其中又数陆婆最为难缠,其他人只是私媒,她是官媒,督促辖区内适龄青年完婚就是她分内事,我赶都没理由赶。最后还是我破罐破摔跟她说我不行,不要祸害好姑娘,她才消停了。
现在我冷不丁带回来这么大个亲儿子,她看我的眼神啊,像要把我扎成草船上的稻草人。现在我说什么鬼话她都不信了,每天雷打不动地带一打待嫁女子的的画像上门,给我们父子俩看——对,不止居修远一个,我们父子俩都是她目标。她上午给我过目的画像我拒绝了她下午就能拿去给居修远看。要命,就那画像上才刚及笄的娇滴滴的小姑娘,我怎么有脸老牛吃嫩草!
我吃了个杨梅,把核吐了,埋在一旁的小土坑里。在我一日的努力下,坑里的果壳已经堆成了尖堆。“要不你也跟我在这一起躲躲好了,找不到人她就消停了。”
修远把叠好的衣服摞在了石板上。“父亲正值壮年,为何不娶亲?”
“我对这个没兴趣。我之前孤家寡人都不想娶亲,现在有了你就更不像了。你就别操无谓的心了”我一边嚼着杨梅,含糊不清地说,反问道,“倒是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拎回来个儿媳?”
平心而论,我觉得修远现在结婚太早了。十六岁,放现代才上高一呢。不过十六岁,也到情窦初开的年纪了,这年代的人普遍结婚早,修远也是个成熟孩子,如果他跟我说他有喜欢的人,我也不至于棒打鸳鸯。
修远摇了摇头:“孩儿暂时无这方面的打算。”
盆子里还剩下三两颗杨梅,我今天连吃了一斤杨梅,看着篮子里剩下的这些,感觉到了牙齿都泛酸了。我借着水力把篮子推到了修远面前,再顺手将一颗杨梅塞进他嘴里:“吃点杨梅。滋味不错。”
“谢谢父亲。”修远谨慎地咬了一口,紫红色的汁液溅出来,流了他满手。
等盆子空了,太阳也又往地平线沉了几分。我换上岸边的衣物,跟修远一起回了家。我还不想那么快回家(主要怕碰到媒婆),就去集市上逛了逛。此时入暮,商人也想在关门前做多一笔生意,打了折,大声吆喝行人来买。不知谁家的小孩,拖着鼻涕在路上跑跑窜窜,吓到了路边的老黄狗,惊起满街的犬吠声。
贪夫殉财、烈士殉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此时安宁闲静之景,已是我半生所求之愿。
……
“陆婆,你看我都有个这么大的儿子了,传香火的重任也解决了,您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一个上午,我正准备从后门溜出门,被早早在那里蹲守的陆婆逮住了,瞬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老太婆是特务出身吗,怎么业务能力这么强。
“话怎么可以这么说!你就是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家里有个媳妇有多重要。”陆婆责怪地瞪我一眼,开始碎碎念,“家里有了男丁,才更需要一个主事的婆娘。大户人家嫁女,都要看相方家里打理得好不好。要是没个精明的主母,人家都看轻你一分。你以前孤家寡人日子糙点没事,但现在既然家里有了男丁,再像以前那样可不行了。再说了,女人都偏心自己丈夫和娘家,你要是现在不娶妻,任由你将来的儿媳妇将管事大权攥在手里,等你儿子听她吹了枕边风,不孝顺你那时候就晚啦——”
我绝望而痛苦地想,她能不能换一套说辞?
正在我想着要用什么方法从陆婆手中夺回我的衣袖时,我府上的家丁阿甲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后门来,通知我有客人来了。
“老、老老爷——谢天谢地你没走——有客人来了!”阿甲在大喘气的间隙断断续续地跟我说,“他说姓岑,是您的朋友……现在、少爷正在前厅招待他呢……”
我大喜过望,连道“好好好,我马上去。陆婆恕我失陪,我有贵客要接待——”,然后硬扯回袖子疾步溜回了院子里,并顺手把后门的门锁落了。
走到门廊时,我就听到了姓岑的那厮的大嗓门:“你真是韶虞的亲儿子?我看这性格不像啊,啧啧,和他差远了。”
“喂喂,说真的,你娘是谁啊?这么多年来,我就没见他对哪个女人动过心,上一次还是那个贱——”
我瞬间觉得后背发凉,还没看到他人就先大喊了一声“岑子默”,阻止了他接下来的话没两步,我跨过门槛,第一眼见到了我乖巧可爱的儿子,然后,我朝左边转过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娃娃脸,是岑子默本人没错了。
岑子默见到我,大喜,大跨了几步上前,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大笑道:“好小子!很久不见你看起来过得不错嘛!”
我面无表情地把他手从我肩膀上扒下来。“别动手动脚的,我跟你很熟吗?”
“小韶啊,我们可是一起睡过的友情啊,你怎么能翻脸不认人呢?”岑子默顿时哭嘤嘤地说,特假。
我沉默地看着他,岑子默,名安,是江湖现任百晓生——对,没错,百晓生是个职业,有师徒传承的——尽管他爹娘非常未雨绸缪地取了“安”这个名,后来又被取了子默的字,但本人是个特话唠又嘴贱而且总是闲不住的惹祸精,总是让人忍不住想暴揍他一顿。
“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自己倒找上门来了。”我摆出了一副恶狠狠的脸,“上次我要你帮我找个靠谱的郎中,你倒好啊,给我找个被阎王爷召去的,你有个鸟用啊!简直辜负了你师傅给你留下的招牌!”越说越气,我干脆踹了他一脚。
岑子默别的不行,就轻功不错,顿时往旁边一躲,我都没蹭到他衣角。“这也不能怪我啊!”岑子默辩解道,“谁叫你当年把杏春谷少谷主得罪了,搞得人家晾下狠话,只要姓居的都不救,我至于半天找不到好大夫吗!你知道天下学医人,半数出自杏春谷吗!”
“我鬼知道那个江湖骗子会是他们少谷主!是谁看到一个流里流气的家伙要给产妇开说能改变胎儿性别的药都忍不住见义勇为好吗!”
这事还是差不多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游荡到蜀地,进了一座城,听到有人说城里来了个很厉害的大夫,什么都能治,而且价格低廉,我就怀着好奇前去观望了一下。
结果给我听到了什么?一个大肚妇人哭着说她已经生了六个女儿如果这胎还是女儿她外人就要打死她,而那个据说很厉害的大夫安慰了她一会,给她下了张药房,说按这个服用必然可以生出男婴。
我那个目瞪口呆啊。我不是学医的,对这方面确实不够专业,但无论如何,我起码都是上过高中生物课的人啊!胎儿性别是在受精卵结合时,由男方的精子决定的。那个妇人肚子那么大,胎儿肯定已经发育成熟了,这一剂药下去是要一尸两命啊!我立刻义不容辞地上去和那个庸医撕了。
无论怎么看,当时摆在我面前的都是《走近科学》剧本啊!就算武侠世界的神医再怎么牛,也不能把这种铁律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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