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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杜采歌登陆LL,打算和编辑聊几句。
刚登陆就看到编辑“钟意”的留言。
钟意:在不在?
恭喜你,本来下周给你安排的是频道内推荐,结果据说刚才上面的高层发话,说很看好你的书,主编临时将你下周的推荐位调整到首页。记得保持更新!
最近的剧情很好看,还有没有存稿,发点让我过过瘾。
杜采歌笑了笑,没怎么犹豫,就将诛仙的存稿打包了一个压缩文件,离线发送过去。
对方很快就接受了。
杜采歌挂着LL,继续搬运。
反正他用的是原主的LL号码,这个LL早已被清空,现在上面只有钟意这一个好友,也没有加任何群,并不担心被打扰。
过了一阵,钟意发来一条消息,问的是剧情方面的问题。
杜采歌快速回了,继续搬运。
接下来,钟意时不时地会和他聊一两句剧情,有时也会扯一些和剧情无关的话。
杜采歌毕竟不是搞原创,而是做搬运工,对他来说,并不需要集中精神,这样搬运一会、再聊几句,反而让他没那么疲惫和枯燥,他也乐意和对方聊。
末了钟意问道:“和我聊天不影响你码字吧?”
杜采歌回道:“不影响。”
“你怎么不隐身,挂着LL,没别人找你聊天么?”
杜采歌回复:“不怕。我这个号上只有你一个好友。”
钟意发了个笑脸:“你有几个号啊?”
“就一个。”
钟意就没回话了。过了一会,她的头像也暗了下去。
……
到了晚上,杜采歌为了庆祝《诛仙》达成10万收藏里程碑,决定找个好一点的小饭店吃饭,于是扩大了搜索范围。
一边寻找饭店,一边心想:地球那边,21世纪初就有“大众点评”了,但蔚蓝星还没有类似的华文网站,实在不方便。
以后如果自己写作成名,有了足够的资金,倒要投资一个团队来做这个网站,然后在未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做出相应的app。
不是为了赚钱,只为了方便这天下和自己一样的老饕。
他走了很久,一直没有相中合适的餐馆,天色已经接近全黑,冷风吹得脸上被刀刮一样。
杜采歌已经想放弃了,打算随便找家店吃一顿,这时他看到一个没挂招牌的路边小店面,昏黄的灯照射出来。
透过脏兮兮的落地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是小饭店的式样,摆着几张大圆桌、一些小方桌,人头涌动,几乎坐满了。
再一看,店外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其中不乏豪车。
杜采歌心里就有点谱了。
别看这家店的装潢不怎么样,甚至连招牌都没有,但杜采歌对其菜品很有信心。按照经验,这样的苍蝇馆子味道绝不会差,而且往往会非常有特色。
走到门口,他不由自主地吸了吸鼻子。
真香!
走入小店,他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座位。
可惜的是,此时店里已经客满,没有空余的桌子。杜采歌站了一会,也没服务员来搭理他。
几个没有统一着装的服务员都忙得脚不沾地,用太空步快速地滑行穿梭着上菜、点单、提供各种服务,没人顾得上搭理他。
杜采歌四下张望了一会,见一张四人小桌旁,只坐了两个人,桌上摆着四道菜,一瓶喝了大半的酒。
他们似乎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菜虽然只动了一半,但已经不怎么下筷子了,酒也喝得不多,主要是在聊天。
杜采歌便小心地避开来回穿梭的服务员走过去,带着和善的笑容开口:“两位,可以拼个桌么?”
那两人之前正在聊着什么,这时一齐回头,目光落在杜采歌身上。
杜采歌看清,这两人看上去都颇有气质,穿着打扮很讲究,都是三十多岁、四十来岁的样子,估计比自己这具身体年龄大一点,但也不会大太多。
其中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儒雅,头发较长,夹杂着一些斑白,一双眼睛深邃而淡定。
另一个粗看上去有些凶,但细看的话会明白,他只是法令纹太深了,其实眼神很亲切,不是坏人。不过之前杜采歌听到他说话的语速非常快,机关枪一样,估计是个急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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