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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南俊逸儒雅,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让余明珠一见便倾心。
如果说余明珠有什么后悔的事,便是那个下雨天让余晚秋给她送伞,如果她没有让余晚秋给她送伞,那林克南就不会见到余晚秋,就不会对她一见倾心。
“小秋他根本就不喜欢你,你何必苦苦相逼?”
“我也不喜欢你,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余明珠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个男人手上,从来都是男人在她身后追,直到遇见林克南。
可即便知道林克南不喜欢自己,她还是很喜欢他,无法控制的喜欢他,遇见他后,她的眼中便再也看不到别的男人。
她恨,恨林克南为什么不喜欢自己,更恨他为什么喜欢余晚秋,她有什么地方不如余晚秋?难道就是因为她是余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吗?
那她就夺走余氏,成为余氏集团的千金小姐。
她如愿的成为了余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如愿的成了林克南的未婚妻,以后也能如愿的成为林克南的妻子,林氏集团的二少奶奶。
但她清楚的知道,林克南的心不在她身上。
可,哪个人不想要两情相悦的爱情?哪个不想要甜蜜美满的婚姻?
余明珠等待着,等待着林克南的心落在她身上,等待着林克南的情环抱着她。
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他的心总算起了波澜,她坚信,时间和陪伴总能让她如愿以偿。
但是,余晚秋回来了,他喜欢的女人回来了。
余明珠不怕余晚秋,但是她怕林克南,她怕林克南的心乱了,疯了,怕他因为余晚秋抛弃她,到时候别说奢求他的爱了,怕是连她林二少奶奶的头衔都保不住。
不,她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他的爱太难求了,她要先保住她林二少奶奶的地位。
余明珠从包里拿出一包有致、幻作用的药、粉,倒入酒杯里,看着白色粉末融化在血色的红酒里,她微微的笑了,烛光下显得明媚多姿。
林克南一进门就看到了鞋柜上的高跟鞋,有些惊讶。
这是他的私人公寓,除了他,只有余明珠有钥匙。
她原本也是没有的,林克南也没打算给他,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林老爷子不喜欢儿孙醉醺醺的,有次他喝醉了,让余明珠送他来这里,此后余明珠便缠着他要钥匙,缠得林克南烦了,不想她再缠了,就给了她一把,不过她也挺识趣的,很少来这里。
余明珠打开客厅里的灯,微笑的看着林克南。
“你怎么在这里?”
林克南换上拖鞋走进去。
余明珠走上前,接过他脱下的衣服,挂在衣架上。
“我想你了。特意等你回来。”
林克南的目光闪了闪,转头看她。
余明珠挽住他的胳膊。微微歪头,笑着望他。
她本就长得美,此刻脂粉未施,更显得那肌肤光滑细腻,似有珠光闪烁,熠熠生采。
林克南看着她小女孩似的模样,心微微软了些。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余明珠笑笑,没说话,拉着她走进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