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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中:“以后再说吧,我可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
“唉,脸皮一点都不够厚,没有进取心啊。”
沈云中大汗:“……那个,能不能再问你一个问题?”
“好,你问吧?”
“我该称呼你什么?”
“扑通!”
沈云中似乎听见脑海里有人摔倒的声音,接着那个苍老的声音咬牙切齿地道:“叫我‘电’吧。地球人真没有礼貌,都是谈话结束才问别人名字吗?”
沈云中再次大汗,能量体也是可以跌倒的吗……
凭空杀出来一个电老头把沈云中的心给搞乱了,外星人?异能?天行者?生命磁场?还有重生……沈云中觉得这很扯。
沈云中想,如果现在他告诉别人自己被雷劈过之后回到了十年前,脑袋里还多了个“异形”顺便拥有了异能,估计一定会有人真的相信他被雷劈了,只是劈得傻掉了。
闪电系天行者?乖乖,怪不得那黑衣高手被自己一招“电”成重伤,还有谈晴,如果不是兄弟们回来,自己会不会真的把她给吃了?那什么生命磁场的东东也太可怕了!
那电老头也够强大,动不动就要“交配”和“繁殖”真是蛮荒时代的家伙啊!
“自己真的能成为异能高手吗?”
沈云中在苦苦思考并憧憬着,或许这并不是什么坏事,起码可以有强大的能力保护自己身边的人,或者偶而兴之所至,掀翻几个流氓贪官什么的,客串一把蜘蛛侠蝙蝠侠小飞侠什么的,不也是美事一桩吗?
但是,这老头为啥平白无故给自己这么好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不小心不行!
想来想去,沈云中还是不能下定决心。于是暂时放弃了这个问题。
对了,想起来了,还要给林芷妍写情书呢,这可是现在的头等大事。
想到这里,沈云中不禁涌起一种文思飞扬的错觉来,“今生”第一封情书,还是写给最喜欢的女孩的,这让沈云中本来就不凡的文采硬是超常发挥了几分,洋洋洒洒三千言,不到一个小时就搞定,再稍微润色加工一下,通读了一遍,就连自己都有点肉乎乎麻兮兮的感觉,如果不是自己写的,沈云中一定想着要嫁给情书的作者了。
极品情书,谁看谁知道!
沈云中给几头牲口每人传了一份,让提提意见,却不想差点把几个家伙弄疯了。
老大:“老三,情圣转世吗?”
老二:“老大,此言差矣,老三根本就是传说中的情圣!短短三天时间,扑倒长腿学姐,搞定极品校花,这种惊世骇俗的速度绝对让这个世界上99.99%的帅哥都要羞愧得跳楼!”
老四:“三哥,版权能卖给我么,简直就是一柄泡妞的神兵利器啊!”
老五:“四哥,你省省吧,三哥的情书可是要发表在《关雎》上的,你这不是赤果果地剽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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