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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目送宣月消失在电梯门后,阿皓笑笑,转身离开。

    他只穿了件棒球服,在冬夜显得过分单薄了。走出住院大楼,有风迎面吹来,他拢了拢衣服,吹了声口哨。

    男人嘛,冷一点不碍事,只要心是热的。

    他没想到那个酒吧里仅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出现在沧县,更没想到他们的亲人会在同一时间进入医院。

    刚才在对面的便民超市里,他正给阿婆买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忽然听见一声“欢迎光临”的电子音,回头一看,就看见一个垂着脑袋心事重重往前走的身影。

    倒也没多想,他继续寻找指甲刀。

    只是绕过一只货架,两只货架,那个身影又映入眼帘。

    她踮着脚尖,努力去够货架顶层的切片面包,试了好几次都没拿到。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光看那只倔强的后脑勺也能看出她的不服输。

    头发乌黑,在白炽灯下泛起漂亮的光泽,松松散散挽在脑后。

    她够了几下没够着,居然还原地起跳了。

    阿皓有些好笑,走到她身后,替她拿了袋面包。

    “还要吗?”

    后脑勺的主人很惊讶,倏地回过头来,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阿皓也怔了怔。

    是她?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那个在酒吧来要黑桃A的姑娘。

    做他这一行,常年在酒精里泡着,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热爱灯红酒绿的人。阿皓走到哪里都有人称呼他一声皓哥,姑娘们也总是娇滴滴攀住他的肩,想从他这里讨杯酒喝。

    阿皓很大方,她们要,他就给。

    人在江湖嘛。

    可见惯了那些或谄媚讨好,或另有所图,或贪慕权势,或俗不可耐的浓妆艳抹,他在某天夜里遇见一个特别的姑娘。

    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叫什么,还非要他开瓶黑桃A。

    阿皓打从一开始就看出她的不待见了。

    她冲他笑得很可爱,但眼里全是不耐烦,目的性极强。

    她压根不是这里的人。

    这里的人热爱酒精带来的刺激,眼里充满渴望,而她生涩又稚气地挥霍着她的美貌,更像个过家家的小孩子。

    像是一只外来的金丝雀落在枝头上,她倒是很平易近人地学一群鹦鹉说话,但其实每一声都格格不入,可爱又可笑。

    阿皓逗了她一会儿,素来大方的他偏偏不给她开黑桃A,最后还莫名其妙给了她一只瓶子,只因为她说要拿回去跟人显摆。

    一早说好他用酒瓶换她的名字,万万没想到这是个机灵的小骗子。

    “我叫Moon。”她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说必须讲中文名。”

    她留在“药”里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心诚意的,带着狡黠的目的得逞的小小得意。

    阿皓当时愣了一下,再想说什么,她已经拿着战利品溜出了酒吧。

    时隔一个多月,再回忆起当夜的场景,才发现一帧一格都还历历在目。在充斥着食物味道的便民超市里,阿皓见到了当日的金丝雀。

    她瞪大了眼睛,说:“是你?”

    ……

    阿皓望着近在咫尺的医院大门,吹着冷风,低低地笑起来。

    故乡遇他知,像部电影。

    就好像她讨酒喝的那天说过的那句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偏偏走进我的。”

    《卡萨布兰卡》。

    她当时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家酒吧差不多算是他的。所以这句台词格外应景。

    而今,她又走到了沧县,来到他面前。

    阿皓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她坐在长椅上讲往事时闷闷不乐的声音,他一向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却因为今晚的奇遇仿佛喝了酒一般微醺。

    踏出医院大门的那一瞬,从四面八方涌起急促的脚步声。

    阿皓心中一凛,转身想跑,却为时已晚。

    红蓝|灯交织不断,无数穿警服的人冲上来,有人反剪住他的手,有人把他的侧脸往引擎盖上重重一摁,有人亮证件,有人打电话。

    阿皓只挣扎了一瞬,就安安静静任人宰割了。

    “我们是沧县刑警大队的。崔明皓,现在有一起袭警案和加油站抢劫案,警方怀疑你参与其中。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协助调查。”

    阿皓笑了笑,模样虽然狼狈,但眼里有奇异的冷静。

    他的脸还贴在冷冰冰的车盖上,声音却很礼貌:“没问题,我一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能协助警察办案是我的荣幸。”

    对方:“……”

    “不过阿Sir,我一不反抗,二不逃跑,你们确定要这么暴力执法?”

    “这就暴力执法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不得已而为之,你见谅。”对方很生硬,见他确实没有要跑的意思,使了个眼神,让人把他推搡进一辆警车。

    阿皓钻进车里的那一刻,回头看医院,心里想的却是,好在她没看见。

    他侧头望窗外,天边有一轮明月。

    今夜月明如水,夜色温柔,只是最后一刻有点煞风景。

    ——

    林长野把宣月带去的那栋平房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大门上的铁锁都蒙了层灰,锁眼还生锈了。

    宣月问:“这是什么地方?”

    “张家村。”

    林长野从包里拿出钥匙,捅了几下锁眼,没捅开,干脆从一旁的田里找了块石头,几下把生锈的铁锁给砸开了。

    宣月吓一跳,问:“警察还能擅闯民宅?”

    “如果闯的是自己家的话,问题不大。”

    “什么意思?”宣月愣得张大了嘴,“这是你家?”

    下一秒,她困惑地说:“不对啊,我明明记得你就是平城本地人,你爸爸是警察,你们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市中心的老房子里——”

    “看不出,你对我的事这么门儿清。”林长野扔了石头,哗啦啦把铁锁摘掉,扔在地上。

    宣月咳嗽一声,说:“是宏立城八卦,有事没事就给我科普……”

    “是吗?”林长野很配合,也不说破,试着退了推门。

    一声闷响,两扇木门被他推开了,一阵灰尘簌簌落下,宣月忍不住捂嘴。

    林长野的黑色皮衣上都蒙了层灰,是太久没人开门,从门框周围落下来的粉末。

    他伸手在墙边摸索一阵,回忆开关的方位,好不容易摸到了,摁了几下灯都没亮,不知道是灯丝烧了还是屋内没有供电了。

    最后只能拿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点亮,照亮了四方一小圈范围。

    借着微弱的光线,宣月看见墙上贴着泛黄的年画,屋内有张老旧的沙发,一张斑驳的八仙桌。

    下一秒,林长野把打火机递给她:“帮我拿一下。”

    她接过来,“你要干什么?”

    “换灯泡。”

    林长野轻车熟路走到墙边一只斗柜前,他记得最下层有放一些日常用品,摸索一阵还真找到一只新灯泡。

    那张八仙桌被搬到屋子中央,他踩了上去,一边叫宣月“举高点”,一边换灯泡。

    大概有过了半分钟,他重新跳下来,摁亮墙边的开关。

    暖黄色的光线从头顶洒落,照亮了整间屋子。

    他在这里生活过几个月,从早到晚扮演着一个叫做步归的人,接受步归的一切,就好像往身体里塞入另一个灵魂。

    他和每一个村民打招呼。

    “我是步归。”

    村民们都很诧异:“你是步老头的什么人?”

    林长野回答说:“我是他孙子。”

    这间平房是步老头的房子,那年春天步老头离世了,房子就一直空着。

    村民们都知道步老头是个酒鬼,年轻的时候有个妻子,还有个儿子,可惜三十几年前就被他打跑了。

    如今步归回来了,大家才知道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他回到故乡,继承了爷爷的房子和田地。

    “你们一家人不是在外地待的好好的?怎么你回来种田了?”

    步归含糊不清,不肯多说,后来村里办喜事丧事,也通知他去参加,多喝两杯酒他才打开话头。

    原来步归去当了几年兵,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和教官起了冲突,被记了大过,赶出了部队。

    大家在暗地里窃窃私语:“步家怎么尽出败家子啊?”

    “是啊,白瞎了这副好长相。”

    “你还别说,他刚回来,我看他沉默寡言,做事手脚利落,还以为他是个老实人,想替他和我侄女做媒咧。”

    “你可别,步老头喝酒喝得那么凶,这个孙子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他。万一跟他爷爷一样喝醉了打人,你侄女可就惨了。”

    在村民的唏嘘声里,步归就这么住回了爷爷家中。

    ……

    林长野拿了块抹布,抹了两遍,旧沙发才勉强能坐人。

    好在宣月不拘小节,说:“没事,反正我这身也是便宜货,扔洗衣机洗一洗就干净了。”

    她坐在沙发上,出神地听着林长野的故事。

    “直接编好了档案就去卧底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现场住过来呢?”

    “因为那不是一般的罪犯,是大毒枭,是东南亚最大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林长野坐在她旁边,“宣月,你把犯罪分子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不是街上的小偷、骗子,也不是精明的传销分子,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的亡命之徒。要想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实打实的人际关系网是不行的。”

    “他们大老远从东南亚跑回来查你?”

    “是。”

    “后来呢?他们相信你是步归了吗?”

    “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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