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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像个怪物,流浪人在他的指导下,排练中首次呈现忘我和癫狂,这是一支乐队发自内心的自我评价,还有自信到极致的表现。
一头长发的高歌,踩着楼顶边缘,背后是楼层的悬空,以及整个城市的亮光。他什么都忘了,只记得纵情歌唱。
原版的秦腔无法复现,叶秋想办法把高歌内心的野兽释放出来,那种震撼的效果同样不言而喻。
Monica门前的街道上不复车水马龙,十几个趴活儿的出租车司机,不约而同被一句“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惊醒。
他们走到天台对应位置的楼下,努力往上仰望:“哎,刚才这什么歌,以前怎么从来都没听过?”
“不知道啊,我眯瞪着等活儿呢,这家伙,一下给我震醒了!”
“还睡什么啊,听了这歌,一口气再跑二十单!”
出租车司机们为这首不知名的《回到唐朝》讨论不已的时候,天台上又传来躁动人心的鼓声,高歌开始了第7遍排练,整支乐队状态出奇地好。
不仅高歌如此,贝斯手小楠将长发挽起来,裙子也撩起来,系在腰上,不远错过每一次激情地跳跃。
叶秋无意中瞥了一眼,没想到这女贝斯,超耐看。
指导流浪人,只是他随手为之,也是他的一次实验。
谁说我的人生,是“游手好闲”四个字可以形容的。
我这简单的一生啊,今后每一次认真,都要这世界,报之以热烈。
阿信透过门板上的玻璃,看见流浪人激情演唱的一幕。旁边那个年轻男人很有意思,明明穿着一身廉价衣服。但阿信敢打赌,他脑子的东西,价值难以估量。
他听见流浪人排练的歌曲,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作品,它的力量,令人侧目。
他的目光,最终聚焦在萧红身上,那个后来被她视为己出的姑娘。
萧红已年近不惑,几乎不会流露出少女般的心思。不会再两支手撑着下巴,看着唱歌的男人入了迷。她为阿信管理这间Monica酒吧已经第5个年头,陪着酒吧从名不见经传,变成江宁市夜生活的代名词。
那个昔日手忙脚乱、风风火火的服务生小妹,已经有了经理的Title,成熟干练。
她的肌肤依旧水嫩,脸上还是经常挂着笑容,只是骨子里一丝的轻佻和雀跃都找不到。
阿信手握着门把手,只见萧红安静坐在天台上的一处屋脊上,双手撑着下巴,眼睛里都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排练终于告一段落,高歌急忙跑到叶秋面前,问道:“前辈,怎么样,是不是还不够?”
叶秋已经习惯了被他称为前辈,虽然高歌少说也大他两岁。
一个人发自肺腑地崇敬我,何错之有呢?
叶秋笑道:“总体来说,你们的呈现力是合格的,演绎出这首歌60%的能量。”
高歌和小楠听了叶秋的话,表情里闪过一丝失望。
叶秋安慰道:“我不说客套话,你们已经很厉害。唯一缺少的部分,只是时间和历练而已。等你们把剩下的40%补回来,就该是你们,给这时代一个震撼。”
萧红从屋脊上站起来,她下意识理了一下职业装,夜风吹起她耳畔的青丝,小巧而可爱的耳垂上,两只耳坠随着主人的步伐,轻轻蹦跶,一下、两下…
萧红的鼓掌,立刻吸引了叶秋和流浪人乐队的注意。
她走过去,主动伸手道:“歌不错,这是我五年来第一次被震撼到。你好,我是萧红,你可以叫我红姐。”
叶秋意外了一瞬间,他抬手握住那只温柔的手掌,入手温润,能感受到对方的心里,轻微颤动了一下。
萧红开门见山:“我是这间酒吧的负责人,谢谢你啊,我们流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呢。”
“我叫叶秋。”
叶秋的自我介绍也很简单,他继续道:“红姐,我有个建议,乐队不应该像动物一样被锁在笼子里,只给一小戳人表演,这样会浪费他们的价值。”
“所以,你给我的建议是什么?”
“可以往专业方向上尝试,比如做音乐主题的酒吧,流浪人会立刻成为Monica的王炸,其他酒吧只有被炸懵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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