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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狮”之称,来自高一五班的郑超林。
郑超林身高将近两米,不但是第十九中最高的的高一生,而且还是整个南华市最高的高一生,与刘恒不一样的是,郑超林不但个子比刘恒整整高了六厘米,而且身体也比刘恒强壮,他以前在初中打篮球的时候,同年级的中锋位子,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据说这家伙发怒的时候,力量之大,好像有特异功能,能够将篮球板扣坏,所以得到了“怒狮”之称。
马霖明白刘恒根本就不是郑超林一个级别的,所以他不奢望刘恒能够在身体上与郑超林对抗,而是尽量的挖掘刘恒身上的优点,那就是提升刘恒的灵活性和弹跳高度。通常来说,小个子的人要比大个子的灵活,刘恒的身高和身体素质既然比不上郑超林,他就要尽力提升自己的灵活性,以及每一次出手之后的命中率。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丁枫是杨天的所在位子的替补,要不是杨天也加入了“飞鹰队”的话,杨天所处的位子就是他了。
马霖也知道高中生正是谁也不服谁的时候,杨天与丁枫又不是同一班的学生,丁枫心里多少肯定会有一些意见。于是,在训练将要结束的时候,马霖特地要丁枫和杨天比试了十多分钟,结果杨天击败了丁枫,而且是以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击败了丁枫,终于让丁枫对杨天心服口服,脸上不再会露出不满意的表情。
从学校回来之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半,而明天是星期日,一大早就得去学校训练,晚上才能回来,所以杨天一回到别墅,就打算好好的睡一觉。尽管他的体能很好,但他也想保持最好的状态进入到明天的训练之中。
他刚刚洗完了澡,便收到了于添发来的短信,说是车子已经为他准备好。他一看短信,就明白了于添的意思,他也不管是否刚洗过澡,便换了一身衣服。
南华市虽然是南方的大城市,但这个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初,再过几天就是立冬了,所以夜里有些凉。出了别墅,杨天径直走到了老地方,果然看到于添早已把车停在了哪儿。
上了车,于添便发动了车子,说道:“杨先生,我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好啊。”杨天说道。
于添便将车子开了出去,半个小时后,于添将车子开到了一个胡同的外面,下了车,带着杨天进了胡同,
这条胡同不是那种小胡同,而是相当于一条街道的那种胡同,往里走了大约一百六十米,便来到了一家酒吧的外面,酒吧的名字叫青蚨。
进了青蚨酒吧,里面的人不是很多,但杨天看得出来,来这间酒吧的人,都不是平凡之辈,就连酒吧的老板,杨天也看出对方是一个练家子。
当然,无论这些客人手底下有多少功夫,杨天都认为他们比不上于添。他虽然看不出于添的功夫到底有多高,但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于添很强,至于强到什么程度,他也不好说。
于添若不是他的朋友,他一定会试一试于添的身手,因为放着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多少会有一些危险,但他早已把于添当成了朋友,而他对待的朋友方式就是不问来历,除非是于添一定要和他比试,否则的话,他绝不会主动向于添比试。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青蚨酒吧的老板是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个子不高,穿一件花村衫,与于添应该很熟,不等于添开口,便亲自给于添取了一瓶高级香槟。
坐在角落里,杨天和于添各自喝了一杯香槟,然后便听得于添说道:“杨先生,我本来今天早上就想告诉查出来的事,但我今天早上有点事,不能来见你,所以只好这个时候约你出来,希望你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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