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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并明确表示是赠予。
毕竟朱麟还差一年才满结婚年龄,只能先订婚,而订婚随时可以取消,万一一年后童芸把孩子生下来了,朱麟不愿意负责了怎么办?两人又没领证结婚,朱麟带着孩子走人,童家又能怎么办?
童芸毕竟还年轻,童家不可能让她年纪轻轻就带着孩子,影响未来,孩子抚养权只能归朱麟。朱家白得一孩子,还不用负责,吃亏的只能是童芸一个女孩子。
所以童芸父母就想着让童芸在房子上占一个份额,日后哪怕为了房子,朱家也不能过河拆桥。就算朱家翻脸了,童芸好歹还能有一部分房款作为补偿。
朱父精明,童家人也不傻,于是就僵持住了。
只是可怜了朱麟和童芸这对有情人,他们自觉纯真的爱情沾染上现实的铜臭味,家人的阻挠,让他们在一起的希望越发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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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父同朱麟商量的时候,一旁的卓母听见朱父说要把这套小房子卖了添钱换套新房,心里顿时一个咯噔。
虽然这套老房子也不属于卓母,但她跟朱父现在是夫妻,只要不离婚,她在这套房子里就是名正言顺的女主人,有居住权。
若是换了新房,那新房的主人可就是朱麟了,新房女主人就是朱麟的老婆。她这个继婆婆就要在自己的继子媳妇手底下讨生活了,她怎么甘心?
但卓母又不敢直接对朱父说不要卖房给朱麟买新房娶媳妇。
卓母坐立难安的熬到中午吃完饭,朱麟再次出门了,她私底下对朱父说道:“朱麟还不到结婚年龄呢,连大学都没毕业,你真要让他这么早结婚?而且童家也太狮子大开口了,天底下好姑娘那么多,何必着急呢?等过些年给朱麟买一套婚前房,到时候朱麟找对象容易,还不用担心以后有人打房子的主意。”
朱父犹豫道:“可是童芸肚子里的孩子……”
卓母叹息道:“这孩子和我们家没有缘分,再说了朱麟还年轻,以后还能再有孩子的。”
朱父被卓母说动了,他本来就不想让儿子这么早结婚,也对童家的要求不满,只是为了孙子才犹豫迟疑。
元嘉耳尖的听见了卓母劝朱父的话,他倒是没想到男女主的分手竟然还有卓母这个‘好后妈’从中掺和。
明明原剧情中卓母拿出卓元嘉的遗产为朱麟购置新房,让朱麟和童芸夫妻俩十分感激,两人都很孝顺卓母,处得亲如母子。
原剧情中倒是没描述出朱麟和童芸在大学时分手的来龙去脉,只说是双方父母反对,谈崩了,便棒打鸳鸯,两人劳燕分飞。重点描述男女主分手时的悲伤痛苦,为了日后重逢,破镜重圆做铺垫。
元嘉摩挲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中……
朱父这边态度一强硬下来,童家那边敏锐的察觉到了朱父的态度变化,当然不肯松口让女儿毫无保障的未婚生子。
任凭朱麟和童芸怎么伤心难过,不愿意分手,在双方父母的强硬逼迫下,只能分手。
童芸在打掉孩子后休养了两个月,就不再与朱麟联系了。校园那么大,当一个人刻意避开另一个人时,真的就再难相遇了。
尤其是进入大四的学生很少在学校了,多半时间都在实习单位工作,朱麟去找了童芸很多次,都错过了。
当毕业之后,更是渺无音讯,再无任何联系。
元嘉在确定童芸离开这座城市之后,就把当初朱父忽然坚定态度反对这门婚事是卓母在其中搞鬼的消息透露给了朱麟。
他就不信,朱麟在知道这个消息后还能跟卓母继续亲近下去。
亲子疏离,继子怨恨,他倒想看看卓母要如何自处。
至于他为什么不早点把这个消息告诉朱麟,当然是不想让朱麟有机会挽回童芸啊。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让朱麟放过童芸吧,就朱家这情况,一个精明算计的朱父,还有一个自私自利的继母,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童芸嫁进来,日子好过不了。
原剧情中只简单几句话描述了一下男女主婚后生活恩爱,但那是因为卓母用卓元嘉的遗产为朱麟另外购置婚房,朱麟和童芸组成的小家庭没有和朱父卓母住在一起,远香近臭,当然是其乐融融。
现在元嘉可不会当那个冤大头,出钱给别人买婚房,以朱家的条件,朱父想给朱麟买新房,就必须卖掉老房子,以后也跟朱麟夫妻俩一起住。
住在一个屋檐下,怎么可能没有矛盾冲突?长辈想插手晚辈的生活,晚辈嫌弃长辈管太多,矛盾肯定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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