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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敌方人数共计十二,当场斩杀十一人,另有一人逃脱,逃窜西南方。可要追?”宋钧低下头,躬身问道。
“我说过所有人必须全部杀死,一个都不能放过,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宋钧,既然你已投诚到我名下,请记住在为我卖命,如此之言,我不想再听到第二次。”宵起冷冷看了他一眼,亮着手中的长剑,转身朝着西南方追去。
绝不能身边留下任何后患!
宋钧是宋管家的长子,年过而立之年比宵起还要长三岁。此人看起来一脸憨厚的农家子模样,怎么看都属于那种榆木疙瘩的脑袋的人。但这个人却长期混迹于江湖,并且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长蛇’。
长蛇在江湖上已经扬名至少五年,有人说他是一个江洋大盗,也有人说他是一个侠骨柔肠的君子。
只有宵起知道,这个宋钧,不过是接着江湖之名,谋自己私事之人。
使人阴险狡诈,为达目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曾经为了一个富裕的庄子化身长蛇一夜之间灭杀三百多口人。极为残忍!
也曾为了一个年幼稚子,不惜与官府为敌,最后被整个朝廷通缉,沦为街头老鼠,不得不隐姓埋名,以图生存。
宵起不在乎宋钧以前是个多么阴狠的人,也不在乎这个人是正是邪,他看上的只是宋钧的实力。
但凡能够为他所用,哪怕是一把染了剧毒的刀,他也能抓在手里,朝着敌人的胸膛砍去!他根本不在乎这把剧毒的刀会不会毒了他的手。
宵起沿着一路的痕迹追踪至一处密林。此处密林树繁叶茂,抬头眺望竟然看不到密林深处,黑漆漆的一片隐约可以听到毒虫蚁兽的嘶鸣。
宵起低头看着草木,风一过,压倒叶片无数,然而属于刺客的痕迹在这里确实一点也找不到了。
“主子。”宋钧冷着一张脸道,“此处密林适宜设伏,主子千金之躯,断然不能以身犯险。便让属下出手,属下自幼在这片土地生长,对于此密林更是如同自家小院一样熟悉,定将那贼首头颅斩下带回。”
宵起道:“好。”
此番刺客十二人,他已经知道背后的主使者,也知道便是斩草除根,他的存在隐瞒不了多久。
如此,心中的计划必然要变上一变了。
宋钧孤身一人闯入密林。宵起负手在后,目光深邃的凝视草丛,丝毫不担心宋钧会不会被反杀。
没多久,染了半身鲜血的宋钧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而来。他的脸上充满戾气,还有几分遮掩不住的兴奋。
“主子,此人手中竟然有金蚕丝!江湖传说,金蚕丝百年方得分寸,集结金蚕百余只,凑足千年才能织就丈长。江湖上闻名遐迩的金蚕丝根本没有丈长,便是有一点儿,也被人小心收藏。此金蚕丝足有三丈,藏于腰际,既可为明器,也可为暗器,观之柔韧与明亮,当为出世不久。”宋钧大步走进,丢下手中血淋淋的头颅,亮出缠在手心微不可查的金蚕丝。
微微金光在阳光投射下发出喜人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