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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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许多争论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但正如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爱德华-勒孔特所指出的,“迄今为止,仍然使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作者的一种偏好,即对作品中的人物费金动辄使用浑名‘老犹太’。”勒孔特在一九六一年美国新文学丛书版后记中说:“小说中使用‘老犹太’差不多有三百处。”这种用法在今天看来的确十分刺眼。实际上,狄更斯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似乎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出版一八六七——一八六八年版的时候,作者将大量的“老犹太”一语改为“费金”。勒孔特指出,作者频频使用这一浑名与“反犹太主义”扯不上:“‘老犹太’这一称呼连对其人极度蔑视的赛克斯都没有用过,只有作者自己才用(奥立弗)。”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我与《雾都孤儿》的缘分起始于烽火连天的文化大革命。一九六八年,一个同龄的朋友借来一本早年出版的《雾都孤儿》,说这是一本讲怎样教小偷的书,不幸的是,小伙子将书名和作者名整个念反了,还错了两个字。其实,曾经留学英国的父亲早就和我讲过“雾都孤儿”的故事。这一次,我与《雾都孤儿》擦肩而过。一九七六年,一位现已移居美国的年轻朋友拿来一本《雾都孤儿》原文版,约定我们俩各译一半,哪知老兄他还没开始就打了退堂鼓。那年夏天,我感到自己真是走到了绝境:父亲头年去世,母亲顶着那个年头最畅销的产品:一顶“右派分子”帽子和三顶“反革命”帽子。暑假我只领到十二元工资,连每月接济家里的五元钱也拿不出。没有办法,只好躲进《雾都孤儿》了。接下来的十五个月,我与《雾都孤儿》独守高楼。听说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相信,与重庆大学一位同行谈起,他也认为决不可能,直到我把全部译稿送到重大才相信。我至今想起来还感到惋惜,为了《雾都孤儿》,我甚至错过了参加普天同庆粉碎“四人帮”的盛大节日。一九七八年,初稿完成,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联系,编辑同志给当时还是一名自学青年的我以极大的鼓励。
此后,我与《雾都孤儿》的约会一拖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中,和我们这个国家一样,我的境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十多年教龄,英语专业翻译教学也搞了十多年,译了二十多本书。一九九六年冬,译林出版社施梓云先生来电话,社里同意由我担任重译《雾都孤儿》的工作。能够国青年时代的一个旧梦,此时的兴奋自不待言。另一个远非当年可比的条件是,世界进入了信息高速公路时代,我在昔日连做梦都没想到过的多媒体计算机上浏览微软公司的《书架》、《百科全书》,查阅最新版本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词典》,从光盘版《圣经》中查找出处。我常有一种我自无所不能的豪情。
这次重译所持原著为一九六一年美国新文学丛书版,和我二十年前用的略有出入。在三读原稿的同时也细细拜读了《雾都孤儿》七十年代的译本《奥立弗-退斯特》,这个译本出自本人心仪多年但素未谋面的荣如德先生笔下。读荣先生的译文,深感原译为这部世界文学名著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与对照原文读其他一些名著译本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翻译工作,无论中外,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如果说,任何译作都可能出现瑕疵,那么已有译本的瑕疵则只能归因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尽管现在已经到了世纪交替的时期,译者工作起来依旧极其小心,生怕留下一些不应该留下的遗憾,也就是像傅雷先生说的那样,“尽量将虱子多捉去一些”,以无愧于这一部杰作,不辜负读者和出版社的信任。
何文安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初稿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读完毕
重庆西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