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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李辙还唯恐祝潇潇定价高,书商那边不肯接受。
然而稿子刚一送到丹兴书坊,很快就被采纳了。
书商甚至觉得,可以提价到一两半。
“我就说我编的狗血情节能一夜火遍大江南北吧?”
祝潇潇开心极了。
李辙抿了抿唇,笑得很是勉强。
心想自己“摧心小生”的笔名不会被谁给撞破了去吧……
这个会不会影响仕途啊……
他本来是要取个“霄晖居士”的,霄晖即月亮,清雅之余还有一丝宁静味道。
是文人最喜欢的事物之一。
但祝潇潇说这个不好,跟小说内容简直格格不入,为了保证所有人都能一眼认准他的代号,还是“摧心小生”的好。
摧心,即虐心,是要把所有读者揉断情肠,让他们摧心挠肝,为狗血情节痛哭不止。
李辙还能怎么办呢?
他只能安慰自己,这个笔名最起码离谱,离谱到不会有人将其同自己联想到一处去。
也好也好。
丹兴书坊收了李辙的书稿,连夜赶制,短短五日便刻出了一百零三片板子,一共二百二十七页。
祝潇潇收到热热乎乎的第一本样书时,正在县里的锦云阁旁签订商铺。
她大致翻了翻,觉得封面的版画印的好,字迹排版也清晰,纸质也是上乘。
足以见得丹兴书坊的重视程度。
只可惜原本的名字修改了,变成了《双金环》。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文艺虽文艺,却也少了直白的冲击感。
祝潇潇感慨古人不懂得通俗书名的好处,但转念一想这样也好,改了以后,最起码可以正大光明的放在市面上售卖了。
不然什么风流尼姑什么俏王爷的,大概刚摆出来就会被举报成颜色小书,然后全国禁售了。
“这是何物?”
孔千兰闲来无事,叽叽喳喳的追着祝潇潇要陪她看铺子。
见祝潇潇手里拿着小厮送来的书样,忍不住笑嘻嘻夺过来。
刚翻了两页就面红耳赤一把搂住,四下看了看嗔怒道:“你你你,你竟然……”
祝潇潇浑不在意的挑眉,“怎么了?不喜欢?”
孔千兰咬着下唇,心不甘情不愿,“本小姐……本小姐就是觉得……”
“不喜欢还给我,”祝潇潇故意冷着脸,抬手就要抢。
“别别别!”
孔千兰急忙将书往怀里藏。
“你哪里弄来的这个?我瞧着像是新书,市面上不曾见过……”
内容过于劲爆,孔千兰实在耐不住好奇心。
祝潇潇抬手抹了抹新店面尘封的柜台,上下看了看漫不经心道:“唔,就是偶然得来的。”
这话可谓是极其敷衍了。
不是祝潇潇不想炫耀,实在是李辙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一定,一定不能暴露了他的作者身份。
祝潇潇虽然觉得可惜,但也不好违背李辙的意愿。
低调就低调吧,反正银钱到手,什么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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