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译本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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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视眈眈的巨猫;《比目鱼》和新作《母老鼠》则分别画了一条冲着人的耳朵娓娓述说的比目鱼和一只硕大无朋的老鼠;小说《在特尔格特的聚会》以三百多年前经历了“三十年战争”后一群德国作家的聚会为背景,曲折地反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四七社”的有关活动,格拉斯巧妙地在封面上设计了一只从砾石堆里伸出来的、握着一管羽毛笔的手。迄今为止,他已经在美、英、法、日、中、南斯拉夫等十几个国家举办过近百次个人画展。
经过长达五年的创作间歇,格拉斯在一九八六年三月出版了长篇小说《母老鼠》。这部小说仍然保持了作家惯以动物隐喻人类的特点,构思奇诡,故事怪诞,通过第一人称叙述者与一只母老鼠在梦中的对话,展现了从上帝创造世界直到世界末日的人类历史,反映了作家对于处在核时代的人类社会的思考与忧虑。评论界对格拉斯的新作褒贬不一。为了与评论界保持一段“距离”,格拉斯在一九八六年春天偕夫人前往印度的加尔各答。
一九八七年初,格拉斯夫妇经葡萄牙等国返回柏林。十月,在格拉斯六十岁生日之际,鲁赫特尔汉德出版社隆重推出第一套《格拉斯选集》。这套选集分为十卷,分豪华本和简装本两种,收入了作家已发表的所有重要文学作品,包括诗歌、小说、戏剧、杂文、演讲词以及谈话录等。
格拉斯在国内外文坛享有很高的声誉,曾获得多种文学奖,其中重要的有:一九六五年获毕希纳奖,一九六八年获冯塔纳奖,一九六九年获特奥多尔-豪斯奖,以及蒙代罗奖等,一九九九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猫与鼠》原是作者完成《铁皮鼓》之后潜心创作的一部长篇叙事小说的一部分,该书最初定名为《土豆皮》。一九六一年,他将这一部分抽出单独出版,剩下的部分则成为“但泽三部曲”的第三部《狗年月》。
《猫与鼠》叙述了在纳粹统治时期,但泽(现今波兰的格但斯克)的一个循规蹈矩的中学生约阿希姆-马尔克,受英雄崇拜宣传的毒害走上毁灭道路的故事。全书分为十三章,由马尔克的同学皮伦茨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不久,处于青春期的马尔克因脖子上格外凸出的喉结而引起了皮伦茨的注意。在皮伦茨的眼里,一动一动的喉结好似一只不停蹿跃的老鼠。他便恶作剧地将一只猫按在马尔克的脖子上,让它去捉那只“老鼠”。逐渐增大的喉结为马尔克带来了苦恼,为了引开人们对他的喉结的注意,他想方设法做出许多不平凡的事迹:潜水,在脖子上戴各种饰物……为了得到一样遮掩喉结的东西,他甚至偷走了一名海军军官的铁十字勋章,结果被学校除名。在军队里,马尔克因作战英勇、战绩卓著而获得了一枚铁十字勋章。衣锦还乡的马尔克一心想在母校作一次报告,恢复过去受到损害的名誉。然而,由于学校校长从中作梗,马尔克未能如愿。一气之下,他打了那个校长,然后逃上他在中学时代经常去玩的一条沉船,潜入密舱,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猫与鼠》出版后不久,就在联邦德国文坛引起了一场关于“艺术与色。情”的争论。作家库尔特-齐泽尔率先指责格拉斯在书中描写军中男女淫乱等,是淫秽文字,把他说成是“最恶劣的色情文学作家”;继而黑森州劳动、福利和卫生部致函“联邦有害青少年读物审查署”,列举出书中多处关于“淫乱”、“色情”的描写,认为该书将“在道德方面毒害儿童和青少年”,因此要求将《猫与鼠》列入禁书名单。出版格拉斯作品的出版社获悉此事之后,立即给“审查署”去信,要求驳回黑森州劳动、福利和卫生部的申请。出版社认为:格拉斯的小说“属于艺术作品,将有助于丰富人们的艺术享受”,按照《禁止有害青少年读物传播法令》的规定,不应该被列入查禁之列;另外,书中有关的描写并非渲染色情,而是与塑造人物形象密切相关的,它们的作用主要是为人物铺垫心理基础,表现主人公马尔克争强好胜的虚荣心。出版社为此专门邀请了大学教授严斯和马尔蒂尼、作家恩岑斯贝格尔、心理学家奥廷格尔、德国语言文学科学院院长埃德施密特等五位专家,就《猫与鼠》以及格拉斯的全部文学作品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报告寄给“审查署”。两个月之后,黑森州劳动、福利和卫生部长赫尔马特以“申请并未报经本人许可”为由,主动从“审查署”撤回了要求查禁《猫与鼠》的申请报告,并且亲自写信给出版社表示歉意。然而,这场争执并未就此结束。齐泽尔继续在各种场合指责格拉斯,认为格拉斯“当然可以去写那些触及人物羞耻感的东西,但是应该在用词方面稍微体面一些;再说,法律也已对什么是色情下过定义”。格拉斯也竭力为自己辩护:“齐泽尔早已脱离文学界,他的所作所为是在煽动人们的情绪,企图在一个曾经出现过焚书事件的国家里赢得某些惯于告密的政治家。”对于齐泽尔把他称作“色情作家”,格拉斯更是竭尽全力进行反驳,认为他“不仅是为了我个人的利益,而且也是维护使我受益匪浅的伟大的文学传统”,因为“假如允许这样诬蔑作家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抹掉《金瓶梅》、薄伽丘的《十日谈》和拉伯雷的《巨人传》”。格拉斯为自己书中的性描写辩护说:“作家要写阴暗面;性的方面也是现实的一部分,它与作家汲取素材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齐泽尔与格拉斯的争执终于闹上了法庭。一九六八年十月,巴伐利亚州特劳恩施泰因地方法院作出判决,齐泽尔“不得在报刊上发表有损于格拉斯名誉的言论”;翌年一月,州法院最终裁决,禁止齐泽尔“在文学批评以外的场合将原告(格拉斯)称为‘色情作家’”。格拉斯对法院的判决并不满意,他要求“全面禁止齐泽尔发表类似的诬蔑之词”。一直未介入这场争执的联邦德国笔会中心,在一九六九年八月专门发表了一篇为格拉斯恢复名誉的声明,表示“丝毫也不怀疑笔会成员君特-格拉斯在道德和美学上的纯洁”,确信他的作品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并且对法院并未对澄清是非曲直和确定色情文学的标准作出努力表示遗憾。
一九六六年,格拉斯与联邦德国电影导演汉斯-于尔根-波兰德合作,将《猫与鼠》改编拍摄成故事片。当时任联邦德国外交部长、后任联邦总理的勃兰特让两个儿子参加了拍摄工作,次子拉尔斯扮演主人公马尔克。另外,这部影片还得到了三十万马克的政府贷款。影片在第二年公映时,不仅编导及演员遭到许多攻击,联邦议会内也就政府为何贷款摄制这部影片向勃兰特质询;一些退伍军人组织也纷纷表示抗议,呼吁“士兵们起来保护自己的荣誉”,联合抵制这种“亵滨铁十字勋章的行为”,要求删剪影片中有损军人荣誉的镜头。六十年代末的大学生运动冲击了传统的道德和性观念,人们对格拉斯的作品才逐渐改变了看法。《猫与鼠》也被列入联邦德国中学生的选修课本。
值得一提的是,一九六二年,当联邦德国国内正为“艺术与色情”争论不休时,法文本、瑞典文本、挪威文本和芬兰文本的《猫与鼠》相继问世。在此后的两年中,美国、英国、荷兰、丹麦、波兰、意大利、墨西哥和西班牙也先后出版了各自的译本。迄今为止,《猫与鼠》已被译成近二十种文字,是格拉斯作品中被译成外文最多的作品之一。后来,当格拉斯本人得知《猫与鼠》的中译本即将问世时,也亲自写信给笔者,为这部“过于德国式的题材”的作品能够在国外引起广泛的兴趣,为中国读者也有机会熟悉这个“带来死神的猫与鼠的游戏”感到非常高兴。
格拉斯的作品素以艰深难懂著称。他文字功底深厚,词汇丰富,被称为是托马斯-曼之后的又一位杰出的德国语言大师。在《猫与鼠》中,作者使用了许多但泽地区的方言和俚语,这更增大了理解和翻译的难度。由于水平和经验所限,译者虽竭尽全力,却仍然难以充分表现出作者的传神之笔,译文中难免存在错误和疏漏,祈望读者不吝指正。本书第一章至第七章由蔡鸿君译,第八章至第十三章由石沿之译,全书由蔡鸿君统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