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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夜已渐深,木炭随着一阵微风,吹起的点点火星,瞬间也消逝在黑夜中。五个空了的红酒瓶,随意地杵在几个人周围,大家还在感慨那个年代的种种,老王和老齐感触更是颇深。
老齐突然转换话题,问:三胖,你和老王是怎么认识的?
三胖笑道:算是以酒会友,那天赶上我心情不好,到小区湖边的摇椅上喝闷酒。老王牵着狗,从我身边走过,过了一会儿又走回来了,问我要不要一起喝一杯。在小区遛狗,肯定都是邻居,我也不好拒绝,就跟他喝了一顿。那天好像我俩都喝多了,都忘了怎么回的家。到第二天,他就又要请我喝酒,一来二去,就混熟了。主要是我嫂子那人真好,对我特别好,知道我一个人住,每次做好吃的都给招呼我过去,搞得我有一阵子都不好意思过去了。
老齐说:是啊,老王媳妇那人天性善良,按咱们老人家说法,应该是家里旺宅旺夫的那种。
老王打了个酒嗝儿说:你嫂子是挺善良,就是脾气太大,那天我忘了,说了个啥话惹她生气了。结果她就罚我不许喝酒,还把我轰出去遛狗。正好看见一个小胖子在那喝闷酒,寻思着骗杯酒喝。
三胖醉眼迷离地说:你说你啊,老王,亿万富翁,还老是骗这骗那,自己买酒喝不香吗?
老王辩解道:那能一样吗?我告诉你啊,一个是偷来的酒,还有就是骗来的酒,特别香~
老齐哈哈大笑,说:这个事儿,我估计三胖应该不知道吧。
三胖赶紧问:什么事儿,说来听听。
老齐说:那时候,我俩在北京,属于正儿八经的北漂,住的都是城中村,肯定是很破的那种。那时候,我俩一个月工作好像就一千八,交完房租,吃完饭基本没得剩。那喝酒就成了我们每天要琢磨的问题了,那时候为了喝酒,简直什么千奇百怪的办法都想过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们有一个哥们在酒店当服务员,专门收拾剩余餐具的那种。只要晚上九点以后,接到他的电话,我俩肯定是蹦着高儿的就跑出去了,知道为啥吗?这小子聪明,每次收拾餐具的时候,先看有没有剩下酒的,只要有剩余的酒,就把它倒进提前准备好的水杯里,每次他给我们打电话,肯定是有了剩余了,而且大多时候都是好酒。只是,有时候这小子也会把几种酒倒在一起,所以我们每次喝他的酒,都会细细品味,还会讨论里面有几种酒,搞得别人看我们都是极其装逼的那种,估计路过的人得想“看,这几个傻逼都喝散酒了,还学人家品酒呢。”
老王仰在藤椅上,笑道:那时候才叫好玩呢。我们经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饭店,老板爱喝酒,而且爱喝那种泡了乱七八糟东西的酒,就放在吧台前面的桌子上。我俩每次去吃饭,点一份炒饼,趁着他去厨房,就赶紧偷着倒一杯。不敢让老板发现啊,每次倒一杯就一口干掉,那一杯得有一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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