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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一直响个不停,像催命凶音。
刚才合衣睡下的张景然,烦躁地挠头。
作为一个职业作家,他习惯了日夜颠倒的作息,今天凌晨6点才赶完了一篇出版的稿子,刚睡没多久,就被着接连不断的铃声弄醒了。
到底是谁?
他黑着脸打开门。
一个梳着马尾的女生双眼含笑地看着他打招呼:“你好,我是季灵,新搬来的,就住在你隔壁,希望以后能好好相处。”
什么?
他语气冷冷道:“什么以后,这就是最后一面。”说完,一下关上门。
神经病,一大清早就烦人。租下这里的公寓就是朋友介绍说安静,适合写作。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安静。光是这位新来的邻居,就知道以后的烦心事了。
这样想,是不是可以换个地方?
虽然这里他住得感觉不错。
他一下重重地压在柔软的大床上,疲倦的眼睛慢慢地闭上。
不管了,醒来再说。
被讨厌了呢!
站在门外的女生,摸了摸鼻子,一脸无辜。
不过,以他的性格,这是正常的。
对,她又来到一个任务里了。
这是一本言情小白文,讲的就是一个迷糊的女孩在几次啼笑皆非的送快递的过程里认识了大神作家,男主的感情也由讨厌变化到喜欢这个迷糊可爱的女孩,最后he。
故事轻松无脑,喜点多多。
她扫完剧情的看法。
这一次,她过来的时间很早,男主搬来这里不久,还没有见过女主。
对她很有利。
所以她进入季灵的身体后,就立即磨着原主的父母,以自己工作了理由搬出来住。
因而才有了这一幕。
先打个照面,认识认识。
季灵,在这本1v1的宠文里,不算女配,顶多算是一个推动男女主感情发展的npc。她是张景然的疯狂读者,在一次男女主吵架后,张景然答应了出版商的与读者面对面吃饭活动,被女主伊纯看到很生气哭着走了,他急忙去追。
就这样,季灵炮灰了。
整本书,她出场的文字不超过200字。
o(╯□╰)o
就是这样。
所以她才要先下手为强,实在是剧情逼的。
张景然再次醒来,已经是中午12点了。照例登上终点文学网,打开作者后台,更了一章。移动鼠标,看起评论来。40%是剧情讨论,60%是各种撒花,大大好啊等无关文章的内容,很快就看完了。一个一直跟着他的老读者林下之风留了一个长评,分析剧情很到位。
他破天荒回了一句:谢谢,有心了。
他写有些年头了,开始写文是看重终点这边比较红,手头需要钱。但这些年写下来,也算有了感情。
但是需要声明一下——他是直男,虽然现在没有女朋友。
弄好这些,他的肚子抗议地咕咕噜噜地发响。也是,除了昨夜吃了一桶泡面,他有14个小时没有进食。
正打算再泡一桶面,门铃突然响了。
这种时间有谁会来找他?
他一头雾水地打开门。
一股肉香随之飘入他的鼻子,他不禁吐咽口水,好香啊,犹带着血丝的黑色眼睛一下亮晶晶的,像某种看见心爱之物的小动物一样。
季灵心里好笑。
献宝一样,将一个青花瓷碗伸到他面前,毫无疑问那浓香正是从那里跑出来的。
叠得整齐的肉红色块,不厚不薄,不肥不腻,上面似乎还浇了一层汁,撒了碎碎的葱花,香喷喷的味道讯速在空气里弥漫,闻得张景然心都醉了。
肉红,青葱,碧花。
多么美丽的一幅画面,他极力按捺自己,装作高洁超脱的模样:“喂,是叫季灵吗?你想干什么?”心里只差没有大呼,送给我,那早上的事就原谅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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