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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在萧瑀手上,自上御驾回宫,却是去往衡山公主处。
唐典有录:凡名山,大川,及畿内之县皆不得以封。
诸公主皆以城池名为号,唯这与长孙皇后所生的最幼女,被册封为衡山公主,更是在魏征临死前问其遗愿,将衡山公主许配他家,足见世民对其之喜爱。
自雨祸长安以来,诸事纠缠,甚至昏死三日,却是无暇见爱女的,如今昭告天下,嫁女在即,世民虽是帝王,终究也是父亲,刚十一岁的宝贝女儿就要出嫁,心中难免不舍,回宫急促,也不过是想要多享一刻天伦。
却说百官,昨日午后大朝会已议过半日,于这公主出嫁之事,萧瑀与刘洎两位宰相去魏府宣旨,尚书省众官去张罗人手将这罪己诏在各州县共邻邦张贴,余下官员,早分作数波保媒的蓄势待发。
也是这大朝会所议之事终究是罪己诏与公主出嫁两件大事,事关重大,散朝后百官禁言慎声,更无半点风声传出。
当萧瑀在魏府宣了这罪己诏,更言明陛下已在监天台上,借钦天监之力,昭告三界众生知之,为魏征平反。
原本皇上赐婚下嫁公主,何等荣耀,却被叛逆牵连,以致皇上悔婚,几个月来,魏家直如暗无天日一般,魏家上下听后,真个重见天日,悲喜交加之下,个个抱头痛哭。
魏家上下欣然,原本备做保媒的官员摇身一变化作道喜的,也不分批列次了,一窝蜂的上门恭贺,魏家之光耀,一时无两。
虽是大灾当前办喜事,黎民百姓尽知因果,更无半点抵触,反是无数人称赞皇上知错能改,魏家该当此殊荣!
十二日,良辰,衡山公主大婚,长安城又见万民空巷,此后金吾不禁三日,全城喜庆。
在此期间各衙门更是莫名其妙的收到无数金银,尽是百姓自发捐了,助朝廷赈灾之用。
话多的称赞朝廷开明,絮絮叨叨说个没完没了,话少的扔下金银扭头就跑,差役追都追不上,哪怕师爷都搬了桌案在官府大门外记录,所录之名姓真是十不足一。
待公主大婚后,世民与钦天监袁天罡李淳风密议过,下旨重建玄甲军,大唐将士皆可应招,经层层选拔,最后会由世民亲自与钦天监共选出一万人入玄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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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十八卷到此结束,说几句题外话。
在原著里,魏征斩龙之时,是贞观十三年,然而宫门镇鬼的二位将军之一的秦琼,卒于贞观十二年。
其实在开书之初,作者的本意还是延续原著,是太宗地府还魂,然后刘全献瓜最后娶公主(唐御妹)这么个情节的,不要惊讶,关于刘全的诗,作者两年前就写好了。
上架之后,也是作者搜集资料的时候,看到魏征的资料多次,试想能不能多一个皇帝嫁女的情节。
魏征死后被侯君集牵连,以致世民悔婚,直到贞观十九年,世民御驾亲征高句丽回来,损失极重,感叹‘魏征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这才平反,然而衡山公主的婚事却不了了之。
后来衡山公主改嫁两次,年仅三十就死了,应该算是红颜薄命的典范了,挺坎坷的,在书里只是一个名字,权做圆梦,各位脑补吧。
写十七卷的时候,当时作者还满脑子两位公主一起出嫁呢,后来随着情节的推进,太宗地府还魂的情节再写出来就很牵强了,只能忍痛删了。
下一章就是十九卷了,没错,猴哥消失两卷终于要出五指山了,第十九卷:大闹天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