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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舒的秦莞,回来朝着床上酣睡的吴楚之亮了亮两颗小虎牙。
而后她一脸轻松的从自己背包里取过换洗衣服,走进了卫生间。
这回国一路上各种转机,风尘仆仆的,正好这个单间有热水。
洗完澡,穿好睡衣睡裤的秦莞,将湿漉漉的头发塞在干发帽里,踩着一次性拖鞋,来到吴楚之的床边又是哼的一声。
望着面前心上人那张俊俏的脸庞,秦莞嘟起了嘴,伸出手在他脸颊上轻轻的捏了捏。
“坏人!你倒是睡得挺香的!也不知道人家有多担心你!”
“你说你逞什么能!啊?要是你真就这么去了,我怎么办?哼!”
“臭楚楚!以后要是伱再敢晚上和那些狐朋狗友出去喝酒,我……我咬死你!”
咬牙切齿撂下狠话的秦莞冲着吴楚之皱了皱鼻子,忽地想起了什么,小脸顿时变得通红了起来。
她晃了晃脑袋,自从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有些文字似乎就变得不是那么正经了。
秦莞红着脸俯身下去,在他嘴角上轻轻印上一吻。
她将自己的小脸贴在他的脸颊,撒娇的转了转,“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啊。到时候可别说我不教而诛啊!”
而后她又想起了什么,直起了身,眼睛在房间里四处寻觅着。
衣柜!
她径直上去,从里面翻出了吴楚之的衣服,很顺利的找到了那只装着戒指的小盒子。
从里面取出戒指,秦莞托在手里,对着灯光摇头晃脑的欣赏着。
戴在我的手指上,一定很好看吧?
这枚戒指够贵重了,婚礼时其实也可以不用再买新的,额外给楚楚配一只白金的婚戒足够了。
秦莞恋恋不舍的将那枚钻戒放回了小盒里,嘟了嘟嘴唇,又把它物归原处放回了裤兜里。
她撅着小嘴,回到床边,一双大杏眼瞪着吴楚之那熟睡的脸庞,“可是,你为什么就不愿意给我戴上呢?”
她小嘴一瘪,眼泪又要出来了。
“莞莞……”
秦莞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手背胡乱的在脸上摸了摸。
定睛瞧去,却又是扑哧一笑。
只见吴楚之的手动了动,抓了抓自己的脸,嘴里吧唧了几下,又发出一丝梦吟声,“莞莞……”
见他睡梦中依然有自己,秦莞心里一甜,转身拿起柜子边栏杆上的帕子进了卫生间。
将湿润的帕子拿在手上,她轻轻的为他擦拭着身体,“臭楚楚!躺了三周,一定臭闭了吧!”
不过出乎她意料的是,当她俯身去擦他脖颈处时,却没闻见什么汗臭味。
她回过神来,在他胸口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嘴角弯起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满满的都是楚楚的味道。
相比起男人喜爱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其实女人更是直接。
闻男朋友的体味,是恋爱中女生普遍的嗜好。
其实就是费洛蒙的味道。
费洛蒙源于体内的类固醇,是一种无形无味又无所不在的化学分子,可以从汗腺及皮肤表层细胞中发散,直接影响脑部负责情绪的潜意识层。
而每一个费洛蒙分子,都承载着人们独一无二的遗传学信息以及各种欲望信号。
每个人的味道都不一样。
女性天生比男人具有更灵敏的嗅觉,因此她们对费洛蒙的感知度远远高于男性。
当女生闻到男朋友身上特有的味道,大脑神经中枢会感受到强烈的荷尔蒙分泌。
将帕子重新晾好后,秦莞坐在板凳上开始无聊起来。
打开旁边柜子的抽屉,她不出意外的发现了吴楚之的手机。
诺鸡鸭的N-GAGE QD,是一部如同游戏机一般的手机。
此时国内还没上市,吴楚之的这部还是去年圣诞,俩人一起在明珠港买的。
秦莞毫不犹豫的拿起了手机。
输入密码,打开手机,翻查通话记录和短信,查男朋友手机这项技能,她是点满了的。
没法子。
异地恋,伤不起。
当然,也是吴楚之的纵容,每次秦莞查手机时,他都会抱着她,跟着手机的内容,和她分享着她不在身边时的点点滴滴。
打开手机企鹅,秦莞的两个大拇指快速的在键盘上敲击着,翻看着列表信息和聊天记录。
而后,她瘪了瘪嘴唇,退出了企鹅软件。
没劲!
都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可能是没有他温暖的怀抱吧。
将手机放回抽屉,深夜病房里的秦莞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睡觉是睡不着的,毕竟时差的因素,在腐国,现在还是下午。
可是不睡又做什么呢?
她扭头看了看陪护床,嘟了嘟嘴,向上吹了吹自己的刘海,眼珠子在眼眶里滴溜溜的转着。
要不?
望着吴楚之的病床,秦莞的睫毛不自觉的弯了起来,小脸红扑扑的。
关灯,随着病床的栏杆放下再拉起,她已经很自觉的躺在了吴楚之身边。
滚烫的小脸趴在他的胸口上,拉过他的手搭在自己肩上,秦莞熟练的在吴楚之的怀抱里找到了自己最舒服的位置。
虽然俩人年前才初尝禁果,不过同床共寝的事情却从大一上期吴楚之去燕京看她时,便开始了。
按理说两年多了,俩人也该进入老夫老妻的模式。
可此时的秦莞,还是如同第一次被吴楚之骗的回不了寝室一样紧张,呼吸也急促了起来。
将自己的小脸藏起来,闭上眼睛的秦莞心里也是奇怪。
也许,是因为在病房的原因?
朦胧的月光洒在病房里,结合着走廊穿过窗户的灯光,映照在病床上的少年少女身上。
秦莞不是颜狗,她爱的是他这个人,完全不在乎吴楚之长得帅还是丑。
但谁能拒绝自己男朋友恰好还长得非常帅气呢?
微光的勾勒下,吴楚之那雕塑般棱角分明的脸庞,让她看得有些愣神。
自己的男人,越看越帅!
秦莞扬起了头,亲了亲他的下巴,却被那几周没剃的胡茬扎了一下。
轻轻的捶了一下吴楚之的胸口,婆娑着吴楚之右手上的那道烧疤,她怔怔的发着呆。
吴楚之的手很大,手指修长,手臂上并没有其他男孩那么多汗毛。
美中不足的是,手腕附近的这块烧疤。
暗红的疤痕在吴楚之白皙的皮肤上很是显眼。
她三岁的一天,在家里带她和孔昊的吴楚之,骗她说去给她买酸梅粉,在地上画了一个圈,让她不要出圈子。
结果他却带着孔昊,去游戏厅看别人打游戏。
当时他还骗自己,说圈子外面有妖怪,他用克赛超人的宝剑画的圈,妖怪进不来。
那时的自己真傻,愣愣的抱着洋娃娃在圈子里等了两个小时。
想着当时憋不住尿裤子的糗事,秦莞的嘴角又翘了起来。
这道烧疤便是那时留下的。
那天,惹了祸的吴楚之,准备给秦莞擦洗时,不小心打翻了烧水壶。
那时还是用蜂窝煤的年代,煤炉子加上烧水壶和小孩差不多高。
5岁的吴楚之等烧水壶烧开后,踮起脚尖,学着大人的模样,双手提起满是开水的烧水壶,颤巍巍的准备往洗澡盆里倒时,力有未逮,烧水壶便往旁边侧倒下去。
那时的自己还在站在旁边委屈的抽泣着,手里拿着三袋酸梅粉,嘴馋想吃,却又不肯那么快的原谅吴楚之。
就在烧水壶要砸在她身上时,吴楚之右手一挡,通红的烧水壶砸在手腕上,里面的开水也倒了出来。
幸亏下班的老妈听到自己的大哭声赶紧跑来,及时处理没发生二次感染,不然吴楚之整个手都保不住。
秦莞支起身子,将自己的小脸贴在那道疤上面,轻轻的蹭着,傻傻的笑着。
“你这个坏人!那个时候,你就骗走我的心,是吧?”
见吴楚之不回答,红着小脸的秦莞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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