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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佛尼主动向他打了招呼,佛尼本以为这个穿黑衣的家伙是个简单的旅人,可就是这个简单的旅人,第一眼就看上了佛尼,他花了些钱,在勋爵家留宿。
那是一个无月的夜晚,累的半死的佛尼回到房间就趴在床铺上呼呼大睡,这个黑衣的旅人溜进了佛尼的房间,向佛尼做了自我介绍,雷姆,来自法师之城的魔法师。
他用魔法的力量**佛尼,**这个词对佛尼来说没太大意义,本就一无所有的佛尼又还有什么别的可失去的东西呢,无论如何,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佛尼,握住这个水晶球,让我看看你的天分”。
水晶球的光芒很耀眼,几乎照亮了佛尼平常劳作的麦田,雷姆的如痴如醉的看着这个光芒,好像发现了新奇的宝石。
“佛尼,把手伸出来”,雷姆把一些火药倒在佛尼手上,然后点燃。
佛尼强忍着疼痛盯着手上瞬间即逝的火焰。
雷姆简单的用了治疗魔法,“佛尼,记住火焰燃烧的感觉,刻于心中”。
燃烧的火焰,燃烧的火焰,佛尼自那以后每天在想着这个火焰,甚至在睡觉的时候也能想起火焰燃烧的温度,好似就在眼前,在自己手中熊熊燃烧,也许会感到疼痛,但佛尼心中却无畏惧。
第二次见到雷姆的时候,佛尼得到了对方的夸奖,“很不错,我能感觉到你身边的火元素,这里是唤火的咒文,你试试看吧,烧了这块小麦地也没关系哦”。
黑夜之中,火星如小虫一样向佛尼手中飞来,汇聚成一点,化为熊熊火焰,没有对手的灼烧感,但佛尼却可以感到那炙热的温度。
“你很有天分,现在把手掌举高,魔法是个很抽象的东西,把你的情绪加进去,回忆一下你所感到愤怒的事情”。
“感到愤怒?”一向在勋爵家忍气吞声的佛尼甚至忘了何为愤怒。
雷姆拍拍自己的脑袋,“哎呀,哎呀,这事可难为你了,那就有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你小时候最幸福的是什么时候”。
“那是爸爸妈妈把麦饼带回来给我吃的时候,他们总是让我吃第一口,那一刻我甚至会忘了自己农奴的身份”,甜美的幸福让火焰燃的更加激烈了。
“那你父母后来怎么了?”
“父亲先是过于劳累,累死在了麦田里,但那之后还有母亲陪着我”。
“那你母亲后来怎么了”。
“主人说我母亲干的活少,却还要帮忙养着不会干活的我”。
“那你母亲后来怎么做”。
“她干双份的活,她害怕主人将我卖掉,后来她病了”。
“病了?怎么不去医治”。
“因为主人觉得不划算,与其花钱治病,还不如花钱再买一个”。
“那么释放你的情绪吧,如果你的主人一家是你的奴隶,你想怎么样,带着愤怒想象吧”。
“杀了他,碾碎他,把他剁成肉酱喂狗,把他烧成灰烬,把他的骨灰铸成尿盆”,佛尼咬牙切齿的说出心里的想法,手上的火焰卷上了五六米的高度,挥舞着火焰,疯狂般的笑着,诉说着最恶毒的诅咒,一亩亩的小麦被毁掉。
雷姆制住了佛尼的暴走,握住了佛尼挥舞火焰的右手,“好了,孩子,注意控制愤怒和理智,这样你的魔力就不会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