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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不过值得我庆幸的,他是个活人了。我曾经,无数次幻想如果他是个活人,那么我们就能真正的在一起了。
却没想到,他做鬼时,还会收敛些,做人时简直恶劣到极点。
天涯市的东门野外别墅内,煜祺一身休闲服,俊美的脸上不带任何笑意,站在我身后,毫不怜香惜玉地抬脚将我一脚踹进了,这闹鬼的屋子。
心里吐槽,妈个叽……难道没看到我就无助的眼神吗?为什么这家伙这么恶劣。
这家就是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
这房子看上去富丽堂皇!实择阴气森森,平实而精致,简洁对称突显沉稳,各房间都为端正的四方形。
坐西南,朝东北,可以说是“坐金銮,纳盘龙,镇宝塔,从自然地理的角度来看,可算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宝地。”
真不明白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问题?
来不及多想什么?心中的恐惧已经占了一大半。这好歹是自己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总不能临阵脱逃吧?
煜祺那货一定会嘲笑自己,真不想被他小看。只好硬着头皮,强作镇定,只觉得这个屋子里的温度刷的冷了好几倍。
“卧槽!有本事你给老娘出来,看我今天不灭了你。”瞧瞧这气势,肯定被我吓到了。自己给自己加油打气!听到没有声响,胆子越发大了起来。
悠悠然地四处打量:“我嘞个去,这……这是金子。”我看到满满一堆的金子,眼前金光闪闪。
一个比较诱惑力的声音响起来:“你喜欢金子吗?”
“喜欢。”随即又摇摇头:“不喜欢。”
“哦……这倒,令我意外。”他把声音拖得老长,不过我还是能清晰地分辩是个男人的声音。
“那你喜欢什么?”沉默一会,又问:“你有没有喜欢的东西?或者是愿望。”
我低头想了会,眼中闪闪发亮:“其实吧!!!”又有些窘迫地低下头,好像,在外人面前有些难以启齿。还是不说出来算了。
“看你的样子,是有喜欢的东西,或者是愿望?”
“这个,其实,我一直想偷看煜祺洗澡来着。”这个想法是煜祺变成正常人的时候有的。
那个时候,他身穿白袍,由于在冰馆里躺的太久了,出来办事总是不方便的,就去买衣服,和剪发型。
虽然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是那个样子,还有就是当初,他为什么编个假身世来骗人。
总之现在的问题在于,自从那次无意间看见他换衣服,上半身赤裸着,居然还有八块标准的腹肌后。便是万劫不复。
我当时眼冒桃心,还很没出息的流口水了,导致郁闷情结的我逼迫自己足足待在房间面壁思过!痛改前非,洗心革面整整五天才出来。
“这个容易,你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子?”
我的眼睛,盯着那男人,他像凭空出现般,穿着优雅的白色花纹的中山装,然而我只是傻呵呵的说了句:“长得太美,描述不过来。”
虽然我知道描述男人不应该用美形容,可这毕竟也是夸他。
男人的声音带着一点点不屑:“和你说话,简直是拉低我的智商。”
“泥煤的!”突然反应过来,怒极攻心,也不顾那么多,朝着他大吼:“卧槽,你的声音竟然能蛊惑人。。。”
“小娃娃,我看你还是回去吧!”
“为什么?不战便败,不是我的做法。”我还在得意的瞪他,一副谁先眨眼谁就败的架势。
男人摇头,一脸鄙夷:“捉鬼可不是光会瞪眼就行的。”紧接着又盯着我上下打量又是冷哼:“劝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以你的道行,是赢不了我的。”
瞧着这狂傲,自大的模样就心里不舒服。
“赢不了,就跑。”
赢不了自然是要走为上策才好。我丝毫不觉得逃跑是什么可耻的行为,甚至还觉得逃得过也不失为一种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