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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忽然放声大笑起来,“我只道我在这金钱帮只是一个寻常小厮,不曾知道帮主身份,没想到你这钱财充裕朋友满城的人也不知道。”
“你不曾见过?”
“不曾见过,上边的人派下钱来办事,我们便收了钱把事办好。”
“那谁曾见过?”
“可能除帮中长老便没人见过了。”
“好,那金钱帮为何要在马帮中安插眼线?”
“我只当你已经问够了一锭银子的问题。”
“现在呢?”梁绪说着,又一个银锭飞出,落在老汉面前。
“金钱帮的人虽然爱财,但也有自己的规矩,要命的钱可是不能收的。”老汉说着在那银锭上一弹,银锭便又飞回了梁绪的面前。
“看来我知道的太多了。”梁绪也不恼,将那银锭复又收入怀中。
“你可以有丐贼的朋友,又何必非要难为老汉我?”
“丐贼?”
“正是,这城本是边城,城中又何来那么多人施舍?这些乞丐平日里是乞丐的样子,干的却是那偷鸡摸狗的勾当。”
“好!这个名字秒得紧,我想我的朋友也不知道他这外号。”
“那你可以带着这个外号去看看他,也许他一高兴会多给你讲点儿。”
“你们似乎也知道很多我的事情。”
“不算太多,只是金钱帮办事时顺带知道的。”
梁绪不再说话,一仰脖喝完了他的酒,额头上微微冒着汗,显是这羊汤和烈酒驱除了身上的寒意。然后起身,慢慢的向黑夜里走去。
边城又是一个晴天,太阳鼓起劲来照着边城的街道,让人昏昏欲睡。
城里大路旁的道牙子上下,蹲着一排小乞丐,这些乞儿大多十岁出头的光景,面前摆着破碗,或病病殃殃的躺靠着,或拱手磕头作揖,或坐在地上低头垂目,不过他们的眼睛却都透着一股机灵,一股狡黠。
不远处是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孩子,他们或倚着墙打盹,或望着街面发呆,太阳晒得他们的额头铮亮,却并不能从街面上赶走他们。
每每街头上有那衣着光鲜的走过,大一些的孩子们便向那些小乞丐使个眼色,小乞丐们也会迅速的恢复身材,如炸了窝的马蜂般一哄而上,举着半片破碗或者干脆举着脏兮兮的小手向那路人乞讨,而大孩子们便在这时趁乱走上前去,窃取路人的财物。
这边正好路过一个人,穿着蓝色长衫,面皮白净,头上的发丝根根整齐,发中细致的编着红线,手中拿着一个包裹,显得很沉,正是一个有钱的正主儿。
小乞丐们一拥而上,将那人围在中间,一个大一些的孩子凑上前来,在混乱中往那人的怀中一抄,一个钱袋便落入袖中,大孩子见一次得手,急忙在小乞丐的掩护下向街尾的小巷走去。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他出手时,那蓝衣似乎早有察觉般的微微一笑,那些小乞丐见已经得手,自然的散了开去,而这蓝衫人便加快脚步,也向着街尾的巷子走去。
那孩子得手后,转入巷中,巷尾有一间废弃的宅子,是个破败人家留下的,院里正坐着一个大汉,大汉衣服叫花打扮,脸上还有一条歪歪扭扭是的刀疤,像一条暗红色的虫爬在脸上。
他正是这群小乞丐的头,小乞丐叫他狗爷,城里人叫他刀疤狗,更有人叫他赖皮狗。他全不在意,甚至对脸上的刀疤还有一丝得意。
这刀疤是多年以前留下来的,那时候他还只是阿狗,那时候他还没有刀疤,他与另一人争夺这乞讨的地盘,争来抢去,两人商量了一个赌局,阿狗挨那人一刀,若是不死就占得这地盘。
那人料是阿狗肯定要躲,这一刀自上而下狠狠劈下,没想坏了阿狗的性命,却想显得几分威风,谁知阿狗竟然真的没有躲,这一刀势大力沉砍在阿狗的脸上,自额头至上唇,阿狗咧着伤口大笑着占得了这地盘,那一脸鲜血伤口崩裂的样子让很多人在多年以后提起也是胆寒。而有了地盘的阿狗也就成了狗爷。
狗爷好养狗,在他还不是狗爷的时候就在养狗,有他一口吃的,就有狗一口吃的。这也是他被叫做阿狗的来历,叫花子连自己都养不活,却还养只狗,确实令人称奇。只是狗爷这养狗与寻常人不同,常人养狗是为多个宠戏的活物,狗爷养狗就是为了吃,当他的狗长大了,而他又觅得了新的小狗时,狗爷便会宰了大狗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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