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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常常想,也许,她所想的,大太太和四太太她们也在想,都在偷偷地等着看她的笑话呢。
所以,在家里,从老太太起,对她都是客气有加、亲热不足。
她连让人算计的价值都没有呢。
要不说她会那么着急地想要把萧哥儿拉过来?就一个,儿子就一个,就能保她一辈子的太平富贵了。
但凡有一个儿子,她也能够跟五姑奶奶那样儿,只要是看不顺眼的事儿,就敢杠着脖子更丈夫吵闹。不但自己敢闹腾,女儿、儿子,甚至包括婆婆,也会站到自己这一边。
看看,这才叫做人成功。这样的主母,才是家里真正的主人。
“我跟你们奶奶,情况不一样……”
一听这声口,曹妈就知道,又触及到某人的辛酸了,赶紧改口道:“太太的事儿,我们奶奶记着呢。那么多年都熬过来了,难不成竟连这一时半会儿也等不及了?世上的事儿,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千方百计想要的时候,偏偏就没有。等哪天打算放弃了,忽然想要的就掉到眼前了。枯杨生华、老蚌生珠,都不算稀奇不是!”
二太太笑着啐她:“老东西,看你们奶奶给惯的,都敢开起主子的玩笑了。”
“当着佛祖的面,婆子还是会这么说。”曹妈拍着胸口,信誓旦旦,“人,只要心里向好,就没有个过不好的。奶奶说了,终归咱们家大业大、人多势众,怕那些小鼻子小眼的干什么!她们越是生气,就越是证明咱们过的好。这样儿挺好!”
“给你这么一开解,我这心里痛快多了。少不得回头再给老太太宽宽心。这些日子以来,大家都是一样的心情,感觉就好像那场洪水一直没退下去似的……”
“怕什么!从来小人只能得意一时。有些事,就算太太、奶奶摆弄不动,好不好咱们上头还有鲁王府呢。王府虽然管不了山东道上的政事,可这并不表示,随便是个人就能对王府指手画脚。凭他是几品的官儿,见了王爷,也得先磕了头再说!”
二太太点头不止:“说的是!多亏你,曹妈。不然,我这心里真的要憋出毛病来……”
语声稀微,渐行渐远。直至空庭风过,鸟啼婉约。
日光似乎不曾移动分毫。积尘的味道充盈在陋室里,恍若一梦。
用了很大的气力,绕了好大的圈子,静言才把所闻与所疑、所思与所知的桩桩、件件,联系在了一起。
刚开始,他为自己的偷听行为暗中不齿,甚至一度低萌生出想要挺身而出的念头。
可是,若萤紧紧地揪着他的衣襟,那么大力,使得他根本挣脱不开。
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僵硬,自始至终,身子都是直的,甚至,连眼珠子都不曾活动过。
她听得是那么地专注,让他不忍心破坏那份神秘与压抑。
一定是与她有切肤关系,所以才会这样。
果然,三房处境不妙。
钟家的人,竟是把三房视为了仇敌。
那位背景不俗的五姑奶奶,把钟家小辈们的将来全都打算到了惟独只字不提三房的孩子们。
长长一段对话,没有提及任何一个具体的名字,但是,静言却都能听得懂。
三太太后悔了,且又满怀恐惧。
父母纵有千般不是,为人子女的也不该有怨言,更别说怨恨。但是,三房却放任自己的孩子,千里告状,揭发自己的至亲长辈。
那位曹妈说的对,这是不小的罪名。
亲亲相隐,是孔孟之道,是从古时就一直在流传不衰的律法。
始皇帝的时候,尽管奉行□□,但其为政中仍旧处处体现出孔孟思想的混迹。
《秦律》中就有明文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勿听。而行告,告者罪。
汉代地节四年也曾下诏,令“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正式确立了“亲亲相隐”的律法原则。
后来的《唐律》中有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外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
唐律的这一条规定,为后来宋时的《宋刑统》、金朝的《泰和律》乃至前明的《大明律》和本朝的《新明律》所承袭。
在《新明律》中规定:同居亲属有罪互相容隐,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子告父,若告不实,子当处绞刑。若取告属实,子亦受杖一百,徒三年之刑。
就算属实,也要吃一百棍、流放三年。
静言被这一隐蔽的事实,狠狠地撞到了。
他能够感受到若萤的愤怒。她僵直如楔、冷冽若冰的气质,足以证明这一切的残酷无情。
忠孝不能两全。
当大灾肆虐、百姓命悬一线之际,是循规蹈矩,还是奋勇担当?亲人的名誉与无数百姓的性命相比,孰轻、孰重?
他理解若萤的行为。
以她这么小的年纪,要如何承受这般沉重的压力,他不敢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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