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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知道?应该是一百吧?”赵天佑不是很确定的说。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在工地板砖的时候,一天工资也就是一百左右”赵天佑耸耸肩,前世的苦逼回忆啊。
“一百一天吗?那就好办了,搭档你可以在控制台设置,若是顾客带走商品、毁坏商品、使用商品却不愿意付出合理价格时,可用其生命代替。其生命和价格对等,便是一天等于一百元”
赵天佑惊了,瞪大眼眸:“还能这样吗?”
“这本来就是最基本的开店原则,因为每个商人在万千世界开启的商品至少数百个,不是每个位面每个地方都可以找到适合的售货员的,所以大部分的超市都是采取自动收获,顾客可以选择自觉付钱,或者不想给钱或者没钱给,那命还...”
那命还...
这三个字从这个冰冷听不出男女情感的机械声音说出,是何等的恐怖。
赵天佑不敢想像,当自己把自觉付钱四个字的招牌挂在超市门口的时候,得有多少人被这条法则给糟践啊。
不过想想,以人类的根劣性,即时自己雇佣售货员来卖东西,说不定也有多少顾客偷奸耍滑,而且...自觉付钱都写上了,如果你还不愿意付钱,那就属于偷啊。
对于小偷,还谈什么残忍?
“拿命还具体是怎样的程序?”
顾客在超市看上一件高档衬衫,价值两千三百九十八元(四舍五入等于两千四百元,等同于二十四天的寿命),如果顾客带走时没有将金钱放入柜台,法则将在半个小时后生效,减去其二十四天的寿命。
不是从尾数减,而是从开头减。
顾客会在瞬间老去二十四天,当然,二十四天对于大部分人一生而言,或许算不了什么,仅仅是眼角多了一条皱纹?是掉了三两跟头发,是胡须稍微长长了少许?
没什么大不了?
那仅仅是因为商品便宜而已,或者是顾客自认为,自己的命贱,一天一百是赚了。
如果顾客偷走的是一台四五千的笔记本电脑呢?如果是价值三万的大衣呢?如果哪位无良的顾客,干脆开着一辆面包车玩命往里面添商品呢?
那可就是几万几十万的商品啊。
一万元等于一百天的寿命。
想想,一个顾客贪心拿走十万元的商品没有付钱那是什么情况?
半个小时后,他/她将瞬间失去三年年的寿命。
三年,足够一个人做多少事?
敢于拼搏的人,三年又何止可以争得十万?
黑心?
那如果没有这个法则,这只是个普通的超市,超市的店主也不是赵天佑,而是一个普通人,想想他一天之内被人偷走了十万元的商品,而哪个偷东西的人又是警察抓不到的,现在谁又更可怜?谁又更黑心呢?
“那死人又该怎么办?”赵天佑依然很顾及,下定不了决心。
“没有万全的决策,选择这一条必然会有弊端,就看搭档你怎么选了”
虚拟画面这时出现了两件商品,小智说:“顾客代替金钱使用的寿命会储存在这件商品之内,如果选择这一条,请搭档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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