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最终去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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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刚进联盟的第一年,韦德的队友是拉玛尔奥多姆、埃迪琼斯、卡隆巴特勒,都是二三当家的球星,韦德只需要证明自己,打出成绩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当上热火的当家球星。
詹姆斯在骑士,还得给里基戴维斯提鞋提了一个月。
第二年,鲨鱼东游,韦德抱上了联盟中最粗的那根大腿。
奥尼尔对这种不争不抢的韦德是非常喜欢的,不单给韦德起了一个‘闪电侠’的绰号,还愿意自动拉出去,和韦德打挡拆战术。
这是科比都没有做到的事,在湖人,科比和奥尼尔,都是各打各的,配合?
你确定是在开玩笑!
第三年,04-05赛季,是联盟开始修改规则,执行NoHandcheck规则。(指在罚球区前,对突破前进者不能进行任何手上的顶触和干扰,否则犯规。)
防守上对上手进行限制,外线球员,尤其是对那些突破型的球员,体毛哨的作用非常明显。
都说防守规则的变化,让凯文马丁那家伙受益,因为他可以碰瓷骗犯规,上罚球线罚球。
其实,韦德这种突分型后场,进攻上才更受益。
2006年NBA总决赛中,韦德上演天神下凡,就是得益于这种规则的改变,让他一突破,防守一上手,就可以吹犯规上罚球线罚球。
当然,也有原因是因为达拉斯小牛是一支国际联军。
如果让德克诺维茨斯为当家球星的球队,拿到NBA总冠军,米国篮球会有些丢脸,联盟并不想让这样事情发生。
于是,韦德爆发了。
接下来,因为伤病,韦德一度有掉出超级巨星行列的风险。
但是很快,他就时来运转,绿军三巨压得詹姆斯无法从东部突围,于是有了决定一。
进入联盟第七年,韦德、詹姆斯、波什组成了新的三巨头。
那时,詹姆斯是来辅助韦德的,抱韦德的大腿来的。
三巨头的顺位,韦德排在前面,詹姆斯居中,波什最后。
但是,仅仅只差了一球,韦德就能挡下了诺天王带队的反扑。
如果不是因为伤病,韦德表现不止如此,那怕詹姆斯表现拉胯,他也可以站出来,带领球队得分,赢下比赛。
如此,韦德就不用让出自己带头大哥的位置,以当时的热火实力,完全可以创造出一个新王朝。
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四年三冠,也可以称为王朝!
到时,哪怕詹姆斯跳腾的再欢,又如何能稳韦德一头?
就算是到了生涯未期,当所有人都认为韦德该退役,打不了球的时候,却发现韦德还有能量,油箱里还油,还可以再战斗。
因为,韦德那个家伙,居然还能够进步。
他将自己并不善长的三分投篮练出来了。
有人或许会跳出来,认为莱利成就了韦德。
那个伟大又浑蛋的家伙,给韦德太多资源和帮手了。
搞来了奥尼尔和詹姆斯!
但是,这不正恰好证明了韦德的强大之处吗?
有些人给他资源和帮手,他也飞不起来。
而且,如果韦德不在热火,莱利喊破喉咙,也不见得奥尼尔和詹姆斯会去热火组队。
也只有韦德是位面之子,别人才能给他面子。
命运女神,站在他那边。
此时,大多数的人,都只当韦德是一个幸运的家伙。
……
二楼,选秀作战室,当德怀恩韦德被热火队截走后,公牛队管理层却慌了。
“该死,德怀恩被帕特莱利那浑蛋载胡了,我们该怎么办?”
“帕特莱利的热火队,明显缺少内线球员,为什么会突然选择了德怀恩呢?”
“难道是阿朗佐莫宁,做完肾移植手术,还能复出上场作战?”
“……”
分析种种可能发生的原因后,心急如焚的公牛管理层,只能给莱利打电话,“帕特莱利,谈谈吧。
德怀恩韦德是芝加哥人,公牛队需要他,你开个筹码?如何肯将韦德让给我们公牛。”
“没得谈,德怀恩,是热火队的未来外线核心,他不会交易给任何人。”莱利拒绝的很干脆。
“少来,我们的7号秀,再加次轮秀,再加角色球员,交换德怀恩韦德如何?”公牛管理层不死心。
“抱歉!
德怀恩,就是我阵中的迈克尔乔丹。
他的身高是矮了5公分,但是,他会成为1号卫上的乔丹。你说我会把他让给你吗?”说完,莱利挂掉电话。
“喂喂…
莱利那浑蛋居然挂了我的电话。”公牛队管理层,骂咧咧地气道,“真雲气!
如果不是杰伊威廉姆斯那飞车浑蛋出事了,我们的公牛队,也不会那么被动!!”
2003年6月中旬,选秀大会开始前。
2002年榜眼秀,公牛队力主培养的当家控卫杰伊威廉姆斯,不好好在家钓鱼,居然开着自己喜爱的重型摩托车在公路上飞奔。
咣的一声!
很不幸,他撞上柱子。
腿!
我的左腿!
……
杰伊威廉姆斯的腿是保住了,但是,该断的韧带也没少断,想要复出再打篮球是可以,但是,他己经变得平庸。
任凭杰伊威廉姆斯如何努力,去追上自己曾经被寄以厚望的自己,反正公牛队已经不报什么希望。
要知道,那个杰伊威廉姆斯,篮球才华出众,可是差点让姚明,都背负着水货状元头衔的未来球星种子。
咳!
按必水一个定律,身为状元的姚明是稳了。
杰伊威廉姆斯注定无法在球场上驰骋。
他的出事,也打乱了公牛队的选秀布局。
结果现在看好的德怀恩韦德,又被热火队抢走了。
这叫什么事啊!
……
小绿屋。
克里斯卡曼脸上也是阴晴不定。
随着德怀恩韦德被热火挑走,他几乎己经可以预见自己的即将迎接命运。
“2003年NBA选秀大会,洛杉矶快船队选择的是…”
“来自中密歇根大学的克里斯卡曼。”
“该死,果然是逃不掉啊!!”克里斯卡曼笑起来很难看。
仅仅差了一个顺位,他面临的境地,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如果热火队挑中的是克里斯卡曼的话,那就是奔着接班阿朗佐莫宁的位置去的。
埃迪琼斯是没有大当家气质的,卡曼过去,很有可能就能成为热火队下一代的当家球星,享受着球权,最差也能混个全明星当当。
可是说是一步上天堂啊!
但是,为什么会是快船队。
快船队实力稀烂不说,大前锋上面,坐着一个当家球星埃尔顿布兰德和一个时不时客串大前锋的二当家拉玛尔奥多姆。
他一个萌新菜鸟,如果想要上位,就是要去挑战两名全明星级别的对手!
该死,我怎么可能会挑战得过?
他是一点信心都没有。
挑战不过的话,他只能进内线去扛人,那是布兰德和奥多姆都不愿意去干的脏活累活,做得再好,撑死就是一个篮领。
这样的结果,他能高兴就是奇了怪了。
相比于热火队的上天堂,他在快船队,简直就是下地狱啊!
其实,克里斯卡曼完全想多了,如果他去了热火,发现自己还是要当蓝领。
因为奥多姆就在那是等着他,现在区别的是,他不用面临布兰德和奥多姆两人的混合双打。
……
二楼。
快船队的总经理埃尔金-贝勒,对这一次的是选秀结果非常满意。
以克里斯卡曼的运动能力来看,他根本就没有成为超级球星的命。
但是。
他还是二话不说,将他挑到快船队的篮子里,哪怕快船队的阵容并不缺大前锋。
为什么呢?
绝不是因为,前面有十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错的,他还能挑中错的体质。
而是因为克里斯卡曼有着快船老板唐纳德斯特林最喜欢的肤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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