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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高的阿拉斯加,背着装着杯碗叉碟的野餐包,咬着野餐篮亦步亦趋的跟着小主人走向树林深处。
奶油: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天空高远,清澈的仿佛能听到鸽哨的声音。他们走到树林中最粗最高的那棵杉树下,铺好野餐垫,拿出范叔准备的三文治,水果沙律,和小蛋糕,倒好果汁,摆好刀叉。
然后千秋会把在一旁屁颠屁颠赶兔子的奶油唤回来,强行按着它的头,“来,乖宝宝,妈妈喂你吃……”
司南:“……”
奶油:“……”
司南觉得苏千秋和他以往认识的任何一个小伙伴都不一样。这种感觉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反正就是一日不见,天天想念。
日子日复一日,虽然重复,却又有着层出不穷的新意。
直到某一天,他们厌倦了童话故事,厌倦了小森林里的探险,他们就长大了。
后来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家庭作业:请用“青梅竹马”造句。
司南写到:我和苏千秋青梅竹马。
范叔检查作业时看到这一句,苦笑了一下,悄悄的把作业本扣下来毁尸灭迹,然后第二天打电话给老师,说司南的作业本被狗吃了。
奶油:“Excuseme?”
范叔其实很喜欢苏千秋。
千秋来了之后,他的小主人从形单影只的小大人,慢慢找回了一点属于孩童的天真。有时候看见司南和苏千秋围着奶油在草地上追逐打闹,范叔总在忍不住在心里默念,如果时光能够停步,笑容能永远停驻,那该有多好。
他陪着司南父亲长大,又看着司南长大,到底是不想司南重蹈他父亲的覆辙,娶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
只是时光奔流不息,孩童终究会成长为你曾经唾弃的那种大人。
司南十三岁那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理所当然的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走他那条理所当然的人生路。
他读的是四中的国际班,标榜有着不输伊顿公学的教学师资和教学条件。虽然学校未必有招生目录吹捧的那般厉害,但高中毕业生中有超过半数都收到常春藤大学的offer倒是事实。剩下的那堆人,就算混不到牛津耶鲁剑桥,也能挤进全美排名前列的大学;再不济,靠着手上的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或者美国绿卡,还能参加国内大学对侨胞的联合招生,轻轻松松混个北大清华。
都说学而优则仕,有时候还没怎么开始读书,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已经驷马难追了。
入学公告一出,一切尘埃落定。
为了昭告天下宝贝儿子前途一片大好,顺便为司南庆生,司太太决定在自家大宅子里搞一场生日宴会。
请来的都是司南班上未来的同学,以及同学们身居要职,或者财力显赫的家长。
“妈,我不喜欢这么多人,不想开什么庆生会。”
“小孩子不懂事,这是帮你以后铺路。”
司太太天生自带叫人俯首是瞻的魄力,永远说一不二。只要司太太决定的事,哪怕司南再反对,也是如泥牛入海,得不到半点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