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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塔希提不久,便遇见了尼科尔斯船长。那天早晨,我在酒店露台吃早餐,他走过来跟我搭讪。他听说我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很感兴趣,所以想来跟我聊聊这个人。塔希提的岛民对流言蜚语的热爱并不亚于英国乡村的农民,我先前问过一两个人有没有斯特里克兰的话,看来消息很快就传开了。我问这位陌生人是否用过早餐。
“吃过啦,我很早就喝过咖啡了,”他回答说,“但我不介意再喝点威士忌。”
我招呼了酒店的中国服务生。
“你不会觉得现在喝酒太早了吧?”船长问。
“你得由你和你的肝脏商量之后才能决定。”我回答说。
“其实我是提倡禁酒的。”他说着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
他笑的时候露出满口乌黑的烂牙。他是个非常干瘪的汉子,身材偏矮,灰白的头发剪得很短,上唇有蓬乱的灰白胡茬。他有好几天没刮过胡子。他的脸庞有很深的皱纹,常年的日晒让它变得棕黑;他两只眼睛很小,是蓝色的,看上去非常灵动。它们贼溜溜地转得很快,连我最细微的动作都不肯放过,一看就是那种奸诈的流民。但当时他对我很是热情友好。他穿着破旧的卡其布西装,双手脏得应该好好洗一洗。
“我跟斯特里克兰很熟,”他说,这时他靠在椅背上,点燃了我递给他的雪茄,“他到群岛来,正是我帮的忙。”
“你在哪里遇到他的?”我问。
“马赛。”
“你当时在那边做什么呢?”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我想大概是在沙滩上流浪吧。[151]”
从我这位朋友的外表来看,他现在也很落魄,我准备跟他交个朋友。要跟这些到南太平洋闯荡的白人相处,你需要付出小小的代价,但他们总不会让你吃亏的。他们很容易接近,聊起天来也很热情。他们很少摆架子,只要请喝几杯酒,他们就会把你当知心好友。你无须大费周章也能和他们混熟,如果他们高谈阔论时你肯洗耳恭听,那么他们对你不仅会推心置腹,而且还会感激不尽。他们把闲谈当作人生一大乐事,可以借此证明他们的修养有多么出色。大体而言,他们的谈话还算有趣。这些人见识虽然有限,但想象力却十分丰富。他们算不上安分守己的良民,但对法律还是相当尊重的,尤其是在法律有强大后盾的时候。和这些人打扑克是很容易输的,但他们的精明会给这种世界上最好玩的游戏增添几分特别的乐趣。我在离开塔希提之前已经跟尼科尔斯船长混得很熟,说起来在这段交情中我占了很大的便宜。虽然我请他抽了许多雪茄,喝了不少威士忌(他总是拒绝喝鸡尾酒,因为他其实是提倡禁酒的),虽然他曾经带着施恩于人的气派向我借过几块钱,而且后来也没有还,但我还是认为这些是不能与他提供给我的乐趣等量齐观的。他是我的债主。如果我严格围绕主题来写作,只用三言两语就把他给打发了,我的良心会觉得对不起他的。
我不知道尼科尔斯船长为什么要离开英格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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