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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第四个回合,双方依然没能分出胜负。
马歇尔·伯克利出身于一个低阶骑士家庭,从很小就系统化地跟随父亲学习武技。从骑士侍从,到见习骑士,一直到正式骑士,十几年的时间里他学习过的武技不说多,却也绝不能说少,且多是实打实的战阵杀伐之术。他上过战场,也杀过人,在和同僚的比试中更鲜尝败绩。
先前在他看来,那个黄皮肤的傻大个无非是仗着身高体阔力气大以蛮力欺负人而已,真要是和自己来场公平的对决,他保证能把对方剁成肉馅。
但决斗一开始,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对方选择的是矛枪,这是一种对马歇尔这种骑士阶层来说堪比挑衅加羞辱的武器——一般决斗都不会使用这种兵器,这玩意历来都是只有没钱的雇佣兵和低贱的农兵才会使用的破烂货。像步战对决,使用的武器基本都是双手剑。而邹鹤鸣这个新晋马刺骑士,偏偏选了把矛枪!此举带来的嘲讽效果,差不多和贴到别人脸上竖中指没什么区别。
当时除了马歇尔,几乎贝尔蒙堡所有在场的骑士都皱起了眉头,更有脾气暴点的直接骂人。
这简直就是群嘲。
马歇尔好悬没笑出声,他以为邹鹤鸣是那种不擅刀兵之辈,随便选了把长兵器凑数的。毕竟有点冷兵器作战常识的都知道,长枪兵面对剑士近身,那可以说就是死定了。战场上结阵使用还好,单挑的时候用这玩意,和找死压根没什么区别。
可结果却相当无情的抽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枪花一甩,对面上来就是点刺扎,抽撩捅,自己劈出去的剑连个衣角都砍不中,间或对面还不知道从哪飞过来一脚······靠着身高腿长带来的力量优势和与身材不相匹配的高敏捷度,邹鹤鸣愣是把一把简单到堪称粗陋的矛枪玩出了花,经常是一个进步突刺加斜挑就吓得马歇尔后退不迭。面对各种攻击,他要么躲开,要么就仗着力气大直接一枪杆子抡过去,几次下来撞得马歇尔虎口直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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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骑士别提多郁闷了。
打了半天,半分便宜没占到,大腿还被踹了一脚,火辣辣地疼——加了钢板的军靴可是腿部攻击力+9的神器!
体力消耗甚大,尽管是深秋季节,汗水却早就打湿了他身上的衣物,眼睫毛上挂着汗珠,几乎要糊住眼睛。
场内场外都一片寂静。
战斗已经彻底白热化了。
“孙子,怂不?”邹鹤鸣挑挑眉头,用汉语问了句,指了指地面,“跪下叫爷爷,我今个儿就放过你。”
他刚说完,一滴汗水就顺着他的脸颊滴到地上,摔成一朵小水花,旋即渗进了土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也累了。
回答他的,是重新劈过来的一道剑光。
马歇尔已经被战局刺激得失去了理智,他决定了,就在这一局分出胜负,要么这个该死的黄皮大个子死,要么,他死!
“哈!”
“嚎你/妈啊!”
邹鹤鸣这次没有选择硬抗。
他挺起矛枪,迎向冲来的马歇尔面门就是一刺,在对方本能挥剑格中枪杆的时候,他突然双手一松。
丢弃兵器空出双手,单足用力往前一冲,在对方错愕的眼神中,邹鹤鸣倏然加速一头撞进了他的空挡。
握手,击腕,双手如彩蝶穿花般灵巧地打落马歇尔的兵器,左手暂时制住马歇尔准备用于回防的手臂,然后不待后者有任何动作,就手臂如刀一折,上顶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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