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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穿越三年,林九已经慢慢习惯没有电脑、电视和网络的生活,这个朝代的娱乐活动比不上现代,没有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想出去旅游只能骑马或者坐轿子,半天走不了多少路。茶馆酒肆里说书唱曲得不少,林九实在无聊时也会叫上一壶茶几碟点心打发时间。文人们喜欢的饮酒作诗,林九一概不参与,他很清楚自己的斤两,也对诗词没什么兴趣,玩不了这等高雅的游戏。蜀中几位相熟的老板也曾邀请过林九喝花酒,刚开始林九去过几次,只看着其他老板们左拥右抱满怀香气,自个绝对不碰,有年纪大的老板打趣他,他也跟着笑笑,只说对此没什么兴趣。老板们识趣的很,一来二去,渐渐的没人再邀请他参加这样的聚会,却不妨碍与林九做生意,毕竟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林九乐得逍遥自在,日子过得悠闲,每月定期收到林梢寄过来的家书,最近的几封信反复责备他不该在京都和津门开店,不可太过于张扬。林九早就知道林虎背着他和林梢私下联系,估计他干得每件事情林虎都会告诉林梢。不过,林九并不在意,天高皇帝远,林梢也不过在信里念叨他几句,他的分店照样开、钱照样赚。
他人在蜀中,津门和京都的成衣铺子也没落下,林掌柜和赵掌柜每个季度会把账本寄给他,林叶子已经南下,在扬州、苏州和杭州各开了一家分店。成衣铺子和医馆不同,只适宜在繁华的地方开分店。
看完了这个月的账本,林九正盘算着下一个医馆开在什么地方比较好,门房的小厮跑过来通报,说瓷器行的孙老板求见。
孙公子姓孙名兴达,是林九到蜀中后认识的新朋友,瓷器世家的公子,自诩为蜀中第一公子。林九迅速在蜀中崭露头角后,孙公子挺不舒服的,一个比他长的好看、比他会赚钱、比他年纪还小的人,严重威胁到他蜀中第一公子的名号。他几次明里暗里的怂林九,都被林九假装没听懂装了过去。后来见林九胸中无点墨,蜀中的才子们都说他浑身上下满是铜臭味,白瞎了一副风流的好模样;又见林九不善于应酬,连花酒都不会喝,无趣得很。孙公子觉得林九可怜,赚了那么多钱不会享受,活得有什么趣味?其他老板们不爱找林九玩,孙公子有事没事的时候会往林九的府上跑,有时候带过来一套好的瓷器,有时候带一壶好酒,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捡城中新近发生好玩的事情说给林九听。
林九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孙公子白白嫩嫩,一把水墨画扇子不离手,吃穿讲究,标准的纨绔子弟模样。林九挺喜欢他这样精致的公子哥,也喜欢和他一起喝喝茶聊聊天。
孙公子跟在小厮的身后,竹青色的衣衫绣着灰色的毛竹,披着一件纯黑色的大毛,刚一走进林九的屋子就把大毛扔给身后的小厮:“我娘说今天冷,非得让我穿这碍事的大毛。林兄,你说说,蜀中这样的天气用得着穿这个?”
孙公子的大毛皮滑油光,一看就是好货色,北方有钱人家冬季都会穿这玩意,蜀中确实很少有人穿,林九这么怕冷都没动过心思。俗话说,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孙公子是瓷器孙的独生子,每次出门都要跟着好几个小厮,生怕孙公子会出事,这等保暖的大毛,入冬后就不离身。
林九叫人泡了杯茶端给孙公子,笑着说:“你穿这件挺好看的。”
孙公子哈哈大笑,得意的说:“本少爷穿什么都好看。”
林九看着他白中带红的脸,很觉得赏心悦目,把林梢的信抛到九霄云外了,笑着和孙公子打趣几句:“我铺子出明年春天的新式样,到时候请孙公子穿上在城中走上几圈,倒也不怕没人买了。”
“非常乐意为林兄尽一份微薄之力,”孙公子搬着凳子往林九身边靠了靠,挑着眉对他说,“只是过几天我要出趟远门,估计要初夏才能回来,恐怕试不了林家铺子的新衣了。”
林九刮着他的脸,笑着问:“你要去哪里?要不带我一起去?”
孙公子的眼睛闪闪发亮,笑着说:“正有此意,就怕林兄放不下这边的生意。”
医馆和成衣铺子的生意早已经走上正规,林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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