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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结束前夕,省委组织部领导约谈,建议齐天翔继续留任河海省纪委,准备接任纪委书记一职,并通知他到中央党校,进行职前培训。[燃^文^书库][]由此也使齐天翔想到了前一次的约谈。
那是两年前,当时是首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和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的齐天翔第一次进中央党校,而此时的谈话却是通报他去河海省纪委挂职锻炼。
此前在河海省任省长的岳父曾明确向省委表示,希望退休后留在河海,不去全国人大或政协任职,也希望小女儿和女婿能来河海工作,他很为难,既不想放弃自己的专业,也对从政没有过多兴趣,但面对老人的请求他又不好拒绝,只是希望考虑成熟再说。
但而今,组织部门的谈话是拒绝不了的,只好同意并在结业后挂职省纪委调研室主任,直到两年后再次进党校进修。
在到河海省纪委报道之前,齐天翔与妻子阎丽一起回家看岳父,尽管多年来与岳父的交往并不少,但这样的交往却很有些不同。
岳父明显老了许多,也许是行将退休的缘故,老人的矜持和稳健少了许多,更多的是父亲的温情。
想当年岳父与齐天翔的邂逅还真有些机缘的成分,一个政法学院的研究生,一个中原强省的副省长,因为一个现在看来微不足道的法理问题展开了争论,其实也就是城管的性质和法理问题。
那是城市学会举办的一个论坛,中心议题就是城市管理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的矛盾。
作为一个经济大省的副省长,是主讲嘉宾,而坐在讲台下面的齐天翔,只不过是首都政法学院的一名硕士研究生,说白了只是捧场的角色。但在闫博年的讲演中,齐天翔却越发觉得政府管理和制度设计的不足和问题,尤其是集中执法权以后的管理和监督,以及一个庞大管理队伍的管理和法理问题。在自由提问阶段,齐天翔率先提问,将自己的疑问一一抛出,主要有这么几点:一,相对集中执法权只是众多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部分,这是不是意味着职能部门剥离了没有实际利益和权利的部分职能,在关键管理和职能交叉上,是不是会存在多头执法和执法打架的现象;二,执法权限的获得必需经由国家法律授权,城管执法部门只是个别地方和省成立的部门,大多没有归属管理,有些归地方政府办公室管理,有些归城建管理,有些干脆由政府法制办代管,这种混乱的管理模式势必产生短期和急功近利的弊端,而且容易滋长自身难以管理和护短的问题;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从成立之初起,名称就五花八门,有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可见各地的思路和用意都不相同,相对执法和集中执法的权限极不清晰,那么长期发展之后怎么定性也是问题;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建立之初,所面对的任务庞杂,卫生、秩序、交通、道理、噪音、粉尘,等等与城市相关的都在管理,但相对来说也比较好管理,比如乱贴乱画问题,门面匾额规格不一问题,这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要加强管理就可以解决,但随之而来的占道经营问题,城市拆迁和维护问题,市场管理问题,这些都需要于法有据,而且都需要刚性的执法和强制措施,这些都没有,即没有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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