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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卖肉是个年约四十,有络腮胡子的大汉,看上去至少有一百八十斤。
不过这个大汉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倒是让人生不出什么害怕的感觉。
陆家添上前也没打扰她卖肉,等买肉的人离开后,才压低声音说这个摊位目前是自己的。
那大汉一听,立刻竖起眉,“这……这摊位可是我好不容易花了钱才得到的,怎么就是你的了?”
陆家添觉得奇怪,便将自己得到这摊位的前因后果简单的说了一遍,那大汉听完之后直接一拍大腿,“难道我这是被江春花那婆娘给坑了?”
“您是江家村的?”陆家添听到江春花三个字拧起了眉。
大汉点头,“本来我在那村里摆摊每集卖肉,是江春花前两天告诉我媳妇说这里能有摊位,我想着这大过年的,城里人肯定吃肉多,今天大早起来杀了一头猪。”大汉说。
陆家添此时此刻已经大概清楚了经过,他没想到江春花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出来。
“大哥,这摊位确实是我的,但是你这肉看起来还剩下一大半,要不就先这样,我们今天一人一半位置?”
大汉这心里不舒服,但事情都怪江春花,他是个性格爽快的,当即就感谢答应下来。
陆家添回过头来,却没有说江春花的事情,说有人弄错了,今天位置暂时算了,就先摆一半。
季晓晓今天特地穿着一身红衣服,摊子摆好后,她又立刻拿出梳子扎了两根头发,皮筋都是她自己改造过后的。
大汉一开始还没发现,后来也看到季晓晓的装扮,不由得夸了一句,“陆老弟,你这女儿长得真像福娃娃,很漂亮啊。”
季晓晓只是‘羞涩’一笑,然后开始帮忙招呼卖对联和红包。
市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现在外出打工的人虽然不算多,但也不少,好些家庭都来买肉,买肉看到对联不错,都会买了。而买对联的,看到肉不错,也会买了。
就两个小时而已,肉和对联就都卖了一大半了。
李秀提出要去买饭过来吃,季晓晓看着人来人往的,忙开口说自己去。
她这一上午的,想卖个皮筋都被位置,这买对联和肉的大多数都是四五十岁的,竟然没有人注意到她头上扎的皮筋,所以她得另找办法。
“晓晓,买了赶紧回来。”陆家添正和大汉聊天得慌,加上季晓晓也来过几次了,所以就没多加阻拦。
季晓晓点点头,说自己差不多半个小时就会回来,就拿着自己的袋子走了。
幸好这是在县城里,她只需要去商场蹲人就行了。
去商场走路只需要五六分钟,季晓晓到了之后,看到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女孩就厚脸皮的上前,“小姐姐,小姐姐,我这有皮筋要吗?你看我头上扎的皮筋,还有别的款式……”
季晓晓前世推销就有一套,那就是看准了人。
这个女人穿着打扮在这个年代来说很时尚,两个女孩也穿着漂亮,明显在穿着打扮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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