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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我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小说提名奖,穿着旗袍,优雅地走上台接过莫言老师递给我的奖杯,我正微笑着准备发表获奖感言,就被一阵电话铃吵醒了。
我打开手机,林子墨三个字映入眼帘,我深吸了口气,按捺住自己的情绪,刚按了接听,就听见林子墨,“林芳菲,十分钟之内来我房间。”
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嘟嘟的声音,林子墨你这个魔鬼。
我仰头对天花板吼,“啊!”但还是麻溜的起床洗漱,着急忙慌的就去林子墨房间。
一打开门,那个家伙在悠哉地吃着早饭,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手表,“迟到一分钟。”
我忍住内心想打他的冲动,努力挤出一个官方微笑,“不好意思啊,你找我有什么事?”
“来,吃早饭。”林子墨指了指他对面的那个位置。
我客气地摆了摆手,“不用了,我不饿。”
“坐下!”林子墨不容争辩的命令的语气和盯着我的眼神。
我瞬间怂了,乖乖地坐到那里。
“吃饭!”
我乖乖的拿起叉子,不得不说这家伙的早饭还真是丰盛,有沙拉,牛奶,小披萨,面包,坚果。看起来确实很好吃的样子。
“把这些都吃完。”林子墨把手里的刀叉放下,盯着我。
“这么多,吃不完。”
“能吃完。”
我尝了一口那个面包,里面的奶油真的好好吃。不一会那些东西就被吃光了,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林子墨。
“好了,你可以回房间了。”
什么,一大早把我叫起来,就是为了吃早饭吗?
“你没别的事情吗?”我期待的询问他,希望能有个不一样的答案,否则我真的觉得这个男人是魔鬼。
“没啊。”
“行,那我走了。”
“嗯。”
刚关上门,我就变得张牙舞爪,想要把林子墨这个臭男人,给碎尸万段。
回床补个回笼觉,又得开始工作,从下午开始,连续一周,林子墨都没有休息的时间。看着行程安排,不禁感叹,做人好难。
中午吃完饭,林子墨就得去彩排,粉丝已经在场外等着了,手里举着应援牌,我跟林子墨悄悄地从后门溜进来,“林子墨,我咋感觉像做贼一样。”
“其实,我也这么觉得。”
到了彩排现场,有几个小姑娘看到林子墨眼睛都直了,作为他的经纪人,我得去跟主办方交接活动的细节安排。
活动主办方是个年轻人,很热情,也很有想法跟能力,总是一两句话就能把问题化解,所以活动的安排一切完美。
“林小姐,等会一起去后台喝个咖啡吧,累了一天了。”
“嗯,好的。”
看到林子墨上台,再次确保台下没有异常,台上灯光,音效一切正常,我才放心地去后台喝杯咖啡。
“林小姐,要加糖吗?”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啊?不用了,谢谢张经理。”
“林小姐不用这么客气,你可以叫我浩哲。”
“这样不太好吧。”我尴尬又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有什么不好的,我叫你芳菲吧。”说着,他往我走近了一步。
“张经理,没必要这么套近乎的,大家都是合作关系,互帮互助是肯定的。”我说着说着,悄悄往后退了一步。
“芳菲,我第一眼就觉得你是个好女孩,想跟你好好交个朋友,如果让你误会什么了,那我先道个歉。”说着他又往前走了一步。
“原来这样,呵呵,能跟张总这样的人做朋友我也很开心。”我继续客套地说。
“都说了,叫我浩哲就行了。”他眯着眼睛笑着看我。
“浩哲,浩荡明哲,好名字。”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在那里跟他尬聊。
“芳菲,芬芳余菲,也是个不错的名字呢。”
我尴尬的笑笑,“你挺幽默的啊。”
“你不也一样。”他摊了摊手,做着搞怪的小表情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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