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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后来,庄国栋死后,叶伟强和他老婆让我带着我儿子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当时我问他我老公什么时候救过他的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也不说。我虽然受了这房子,其实心里也不踏实。”
古北道:“那你怎么当时不把情况及时汇报给我?”
庄国栋老婆不做声,倒在那里抹起眼泪来。古北想着庄晓乐受的那些委屈,不知道他母亲心里,到底觉得值得不值得。
第二日,联系房产局那边,过户手续,的确是在庄国栋死后完成的,无偿转让。受赠人就是庄晓乐。
庄晓乐大概到现在才明白,转让给他房子的那个人,就是他父亲顶罪杀害丁大奎的真凶。庄国栋老婆提供了叶伟强过户时给她的那份协议书,这是庄国栋和叶伟强签署的一份协议,里面明确提到了庄国栋代替叶伟强顶罪,叶伟强将自己翰林苑名下房产无偿转让给庄晓乐名下。
但是,叶伟强犯案细节,并无详细描述,难道,过程就像庄国栋之前自首的一样?丁大奎去工地偷盗,叶伟强错手杀人,然后毁尸抛尸?高晖也是叶伟强车祸害死的话,他的指纹也是叶伟强弄到凶器上,然后做成伪证,开始的时候,试图栽赃给高晖?可是,他是如何取到高晖指纹的?
庄国栋曾经说过:打死丁大奎的铁棍随手丢在工地上,等他第二天想起来的时候,再回去找,却没有找到,他也不知道钢棍是如何出现在内衣店门口的,也不知道上面为何有文晖,其实是高晖的指纹的?
如果,庄国栋关于指纹和钢棍说的是真的呢?那么,凶杀案现场,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拿走了凶器?而且他还知道高晖的案子?这个人显然不可能是高晖本人,因为钢棍出现在内衣店的那天,高晖已经死了。那么做这些事的,如果不是叶伟强出于栽赃,那么这个人这么做,是为了将叶伟强犯下的这两桩案子关联起来吗?这个人是出于什么目的要将两个案子通过这个方式关联起来呢?
叶伟强在过户房产时候,为什么要将他与庄国栋签下的协议,交给庄国栋老婆呢?这不是坐实他杀死丁大奎的证据吗?如果庄国栋替他顶罪的事情败露,事实上顶不了罪,他又何必要把房子过户给庄晓乐呢?
乔菲因为父亲的死,请了十几天假,将父亲的一切后事料理完,等她再回学校的时候,发现从前慢快餐店里她的职务,被另外一个学生顶替了,她也不好意思再去争取,在从前慢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
她发现自己心有遗憾倒不是因为这份工作没了,而是,再也不能在从前慢看到高晖了。而且,她在地铁上公交车上,也没再碰见过他。她想着,那天他带着汪莉娜去她家里,不过就是表明态度,自己终究是妄想。这么断念下来,倒觉得能看得开了,不再去想他。
汪莉娜这段时间,几乎有机会就粘着文晖,把他看的很紧,两个人同校不同系,每天吃饭却在同一个食堂,晚自习也在一起,周末放假,汪莉娜也陪着他等古北来接他放学。文晖倒也没嫌她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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