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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并没有过多地客套,或者说这位黄先生也没有心情和王大满客套。
周明奇介绍过后,他就直奔主题:全套的电影拍摄器材,一口价30万港币。
说实话,这个价格真心不贵,甚至可以说是白菜价了。
就这样的一套设备,想要置办一套新的,100万港币根本就打不住。
所以,王大满没有还他的价,但提了一个小要求,就是把所有的设备都验一遍,看看是不是能正常运转。
“OK的了,你们验好了。验完了,让老周CALL我就可以了。”说完,他就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周明奇倒是知道怎么查验摄像机之类的设备,可他一个人也不能把所有的设备都验了啊?
那得累死他。
而且,口水文和王大满也不懂。
那怎么办呢?
王大满给口水文扔了一张30万的支票,告诉他,把剧组所有技术岗位的人都找来。
什么人在剧组用什么设备,今天就在这里查验什么设备。
所有设备验好了,就把那张30万的支票给那位黄先生。
至于设备,都运到福荣戏院的二楼经理室去。
话说那里现在已经成了星光控股的仓库了,这段时间买下版权的电影胶片都在那里堆着呢!
交代完这些,王大满也走了。
下楼之后,他直接去了中环的城锋律师行。
在前台报上了陈建明的名字,时间不长,陈建明就一脸惊喜地迎了出来,略微寒暄后,就把王大满请进了一间小接待室里。
待王大满坐下后,他亲自给王大满泡了一杯咖啡,才在王大满的对面坐了下来。
“王先生,不知你这次过来,是?”
“有事情想请陈先生帮忙喽!”王大满笑呵呵地说道。
“一定帮,一定帮。”陈建明“嘿嘿”笑着回应道。
陈建明的态度有点苟,可是这怪不了他,实在是上次王大满的case太给力了,直接让他在公司的地位提升了一大截。
在城锋律师行,花旗银行的业务一直是由陆锋陆大律师负责的,而陈建明则是陆锋大律师系统下的一个小律师。
有多小呢?
大概陆大律师都不知道自己手底下还有陈建明这一号人吧!
上次,花旗银行的杨超打电话过来,要这里出一个律师,帮花旗的一个客户审核一下物业购买合同。
既然是花旗的业务,那自然是由陆大律师负责处理。
陆大律师扫了一眼业务单,发现只是个合同审核的case。
这种case太小了,以陆大律师地位,哪怕再多看它一眼,都是在浪费时间。于是,他随口就分给了身边的人。
可陆大律师身边的人,那也不是无名小卒啊!
在律师这一行,能混到陆大律师身边,那在外边也是有名有姓的呀!这种人自然也是看不上这种小case了。
可是,这毕竟也是陆大律师亲口吩咐下来的,身边的人倒也不敢怠慢,于是在陆大律师的麾下扫了扫。
嗯!就发现了坐在角落里,特别没有存在感的陈建明小律师。
而陈建明小律师自然是没有什么选择权的,于是他就欣欣然地领受了任务,再屁颠屁颠地汇合了花旗的杨超,然后就去给王大满服务去了。
谁能想到,这个世界真的能有天上掉馅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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