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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藜麦是个有自尊心的女人,并且自尊心很强,除了上次喝醉的时候,分手后她还从未在闫文林面前哭天抢地,分都分了,只要闫文林没主动说和好,她就算上吊也没用,还平白让人看低了自己。
藜麦还是明白这一点的。
可她有时候又想,在喜欢的人的面前,何必要一直摆出一副高姿态?
藜麦敛了敛心神,指着他的手说:“你伤怎么样?昨天的事儿还没跟你说谢谢。”
“没客气的必要。”闫文林不甚在意的说。
藜麦咬了咬唇,“总归是我连累了你,在同样两个人的手上,你救了我两次,第一次是在六七年前,我第一次出庭,这两个纵火犯被判刑六年零两个月,其中有个心有不甘,被带走的时候想对动手,我看见了他手里有一根很细很长的针,幸好你有先见之明派了人过来将人挡开,我当时看见你从旁听席上……”
藜麦哑着嗓子说道这里,觉得自己话有点多了,毕竟江时婉还在里面,最关键的是闫文林不为所动的样子,让她说不下去。
千言万语藜麦最终只说了句:“总之,很谢谢你。”
闫文林言简意赅的回答:“不客气。”
藜麦笑了笑,转身走了。
当病房再次归于平静,江时婉的眼睫毛动了动,在闫文林的脚步声靠近病床的时候,江时婉是一点没被惊醒的样子。
闫文林站了一会儿,拉开被子从后面上床环住了江时婉的腰,江时婉睁开眼睛,看了眼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胳膊,心想,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鲜少有这样相处的如此和谐的。
藜麦回去的路上,缓缓迈着脚步走着,伸出手来看着自己的手臂那里有一道淤青。
是昨天火灾现场天花板上的灯掉下来时,有一只散落的灯柱差点砸到闫文林的头,她就像濒死的人突然回光返照,力气顿生,伸出手来到他头顶上帮他挡了这一下。
她叹了口气,闫文林自己选择了现在的生活,她对他本应该心无旁骛,可是每每都又控制不住的牵肚,怎么办?
藜麦默默的走着,垂着头,伸出另一只手在左手的伤处摩挲了两下,一股痛楚从皮下深处往上蔓延开来,而她脸色都没变一下。
快要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藜麦抬起头来,脚步随之一顿,隔着几米远的距离,言恒语就在病房外,一身黑灰色的西装,身材挺拔而高大,此时如刀刻的脸廓异常的紧绷,他远远盯着她,手里还拎着粥,是她最爱的那家餐厅的粥。
言恒语稍稍偏了偏头,越过她的肩膀,往她身后看了看,那头不远处就是闫文林的病房,他收回了视线,随后默不作声的推开了病房的门进去。
藜麦跟在他身后进去,言恒语将粥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藜麦拉开了袋子看了看,蔬菜粥,海鲜粥和鸡汁粥,她抬眼看了看他,开口问道:“怎么买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