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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的活字印刷小五是知道的,那是北宋时代的毕昇发明的,她上一世还在某个活字馆体验过,当时觉得这个发明好是好,但是真的相当复杂,每一个活字都需提前制作好,即便店主介绍比古代的活字有了很大的改良和进步,还是十分麻烦。她当时只印了简简单单的一页纸,那拣字、排版、敷料、火烤、压字……也忙活了一下午,更别说印整本书了。
如此与大丫惜别之后,小五便边想边往回走。途中思忖了一下大姐说寻找二姐尸骨的事儿,也照奶奶指点的,找到了二姐生前所在的府邸,可惜深宅大院,她走得近些,那守门的家丁都会大声呵斥。因此她只能在心中祝祷二丫下一世投生好一点的人家,好一点的世道。
瞧瞧,来这世界一年多,她也相信来生了。
她心情沉郁的往家里赶,边走边想方才大姐说过的那些话。自从穿越来这世界,她从没读过一个字、一本书,本以为这是因为身在佃户农家,村人俱是文盲,自是没有书看,没想到对于城里的高门大户,书本也是金贵的东西。没有知识,她在这个时代还有什么优势?
“余小五!”
她正想得入神,路旁灌木丛后忽然跳出几个男孩子来。为首那个十一二岁的样子,黑溜溜的一双眼睛会说话似的透着淘气的嘎劲儿,五官并不难看,偏一颗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发没有,被秋日的余晖一照,像是打了蜡一般透着莹莹的光,让人瞧着哭笑不得。
这又秃又亮的脑袋让人过目不忘,小五自然认得他是谁,正是胡地主家的小儿子胡思明,跟小五同年,常带着几个跟班在附近的村子里游玩闯荡,指不定什么时候再被胡家的管家猫捉老鼠一般捉回去读书。
乡村粗野,为了照顾方便,男孩子大多从小秃头,略略长大些、知道美丑了才开始蓄发。同龄的男孩,哪怕是佃户家的穷孩子都开始蓄发了,胡思明却毫不介意,只为了玩耍起来方便,就顶着一颗亮晶晶的脑袋满世界胡闹——好在只是淘气、霸道些,并没真的做过什么为害乡里的恶事。
胡思明总被胡管家捉回去读书,小五为了结交,曾主动帮胡思明出点子做过几次作业。胡思明自然十分高兴,但因害怕惩罚,并没对家人提起过是小五帮的,只是有了难题就过来找她。这回想必也是一样。
果然,胡思明前几日跟家里教书的方先生争执,认为人生在世应及时行乐,不应将大好光阴耗费在劳什子文章上,即便是科举,也无需人人去考——只要过得舒坦,又何必科考做官?谁知方先生当即留了这个当作业,让他写一篇“人生是否该及时行乐”的文章出来。
他自然照着自己的想法写,改了两回都被方先生驳了回来,说一国之君若荒淫无度,只知及时行乐是亡国之相,一家之主若不以勤奋治家,只知及时行乐是败家之相,哪怕不是国君家主,一味行乐也必将庸碌糊涂等同蛆虫。这些道理胡思明自然是明白的,高谈阔论说好听的谁不会?但他自觉家境殷实,足够他一生花销靡费,勤奋这件事自可将来由他的儿孙去做,犯不着从他开始就头悬梁锥刺股。
小五从大姐那儿知道书本原来这样金贵,如今再次瞧见胡思明,心情瞬间大好,默叹自己从前无知,不知胡家小少爷的存在已然是上天给她的馈赠。这次她自然不肯错过机会,忙趁机问道:“你家女孩读书吗?”
胡思明急于完成作业,听小五一问不觉胡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说道:“女孩子又不科考,读什么书?但算账还是要学的,我姐天天就学这些——你快告诉我怎么写这作业,我要能说服方先生,又不想违背自己的意思。”
小五又道:“我告诉你可以,下次把你家的书借我读读。”
“这不在话下,你想读什么就给你什么。”胡思明是个人事不懂的混小子,既不好奇小五没读过书为什么能帮他完成作业,也不在意借几本书出去,反正值不值钱他不在乎,所有书都借出去他没书可读才高兴。
“我也不知道,你觉得什么书有意思就借我。”说到这儿小五又想起一事,又道,“我只是借,不要你的,下次你再有问题找我,就再带几本新书过来,我把前面的还你。”
“好好好,我的姑奶奶,你快告诉我怎么写吧,一会儿让人瞧见我在这儿又要捉我回去了。”胡思明毫不在意的满口应承,边说还边前后左右四处瞧,像一只随时想逃的仓皇之鸟。
小五暗觉有了进益,心里自然十分高兴:“《诗经》里有一篇《唐风·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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